疾控监督法规科

科室名称:疾控监督法规科

办公电话:0535-6719376

科室负责人:高岚

科室职能:1.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全区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暨重点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区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4.负责乡村振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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