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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K21218864F/2023-00468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8 14:53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3年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装配式住宅构件生产项目

烟台市莱山区机场东路

烟台大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机场东路。主要建设生产车

间一1栋,包含预制构件生产车间、标养室、钢筋骨架编制;生产车间二1栋,包含废品构件处理车间、原料堆放、废品构件堆放等等工序等主体工程、原料堆

放场地、成品构

件仓库等储运工程及配套公用、环保工程,年产装配式住宅构件8m3/a

 

运营期:(1)废气:①切割粉尘,自然沉降,粉尘排放量较少,未沉降的粉尘无组织排放;②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拟采用移动式除尘器进行焊接烟尘的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③破碎、筛分粉尘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废气设置喷淋设施+集尘除尘设施及脉冲反吹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15米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④厂区运输道路粉尘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项目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加大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频率,进一步降低路面扬尘的产生量。企业通过定时对厂区洒水,及时清扫,保持道路湿润、清洁;同时在厂区大门内侧设置减速带,降低车辆行驶速度。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8)表 2 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中表 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不外排;废品构件回收利用不外排;沉淀罐产生的沉淀物回收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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