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成果科

科室名称:规划成果科 办公电话:0535-6719990 科室负责人:王丽娜 

科室职能: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上级科研机构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国家、省、市和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入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工作,协同推进示范区一体化建设发展。配合上级做好烟台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技项目。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实施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统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实施意见。提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贯彻执行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区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拟订区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区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监督实施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实施本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贯彻执行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初审转报。负责“齐鲁友谊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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