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0042791846/2023-05582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残联 | 组配分类: | 残疾人福利 |
关于2022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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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通过正向激励,调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根据《烟台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试行)》及《烟台市经营性人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奖励办法(试行)》(烟残联【2020】21号)精神,现对本区2022年度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莱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烟台市莱山区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307室 联系电话:0535-6717980
烟台市莱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22日
莱山区2022年度用人单位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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