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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LS/2023-04229 成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莱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0- 31 16: 31 访问次数: 字号:[ ]

10月30日,区政府公布了调整后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为此国务院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三、重要举措

一是将区大数据局承办的《莱山区城市大脑建设实施方案》调整出目录。二是将区应急管理局承办的《莱山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列入目录。

调整后的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编制《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区民政局);二是编制《莱山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承办部门:区应急局)。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山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535-68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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