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烟台市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牵头,结合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积极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烟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划要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三、出台目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构建富有竞争力产业体系,打造生态安全屏障,创新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构建绿色生态生活模式,使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融入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打造生态环境良好,既有绿水青山,也有金山银山的“美丽莱山”,努力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起草过程
2022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启动了该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调研,确定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框架,编制完成《规划》。2022年8月26日和2022年9月2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五、主要内容
《规划》通过全面分析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评估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与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研判分析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制定莱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