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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2196XE/2022-06240 成文日期: 2022-09-21
发布机构: 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
【上级文件】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烟台市“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16:31 信息来源: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鲁农法字〔2022〕19号)要求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定于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送法进乡村。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习会等形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入乡镇、村(社区),组织对基层干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党员和群众,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崇德尚法,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重大活动,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市局结合烟台市庆祝第五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启动仪式,在蓬莱区登州街道三里沟村开展“送法进乡村”主题活动。各区市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围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赶农村大集、农村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现身说法、现场讲法、以案解释法。

(三)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以网站、微信、直播平台为基础,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要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利用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农业农村法治元素导入大众文化生活,融入“三农”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注重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建设面向“三农”服务的法治教育示范阵地,充分运用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手段开展法治宣传,丰富法治文化建设成果。

各区市要注重选树先进典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宣传活动典型经验做法,请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局法规科。

联 系 人:金鹏

联系电话:6250145

公务邮箱:ytsnyjzcfgk@yt.shandong.cn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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