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准四上”储备库企业超过200家,新培育“四上企业”60家以上

责任单位
统计局
监督方式
6891645
任务分解
落实情况
  • 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 及时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目前“准四上”储备库企业168家,其中,工业44家、贸易44家、服务业78家、建筑房地产业2家。
  • 上半年共新增“四上”企业36家。根据税务部门反馈数据,通过筛选,确定“准四上”储备库企业176家 。
  • 1-9月共新增“四上”企业45家。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通过筛选,确定“准四上”、“种子”储备库企业140家 。
  • 2022年全年共新增“四上”企业85家。
  • 取得成效
  • 定期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建立各行业“准四上”企业储备库,对达到纳统标准的企业及时收集审批材料进行入库,确保高质量纳统。一季度“准四上”储备库企业达到168家,新培育“四上企业”21家,完成目标任务。
  • 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准四上”企业储备库,对达到纳统标准的企业及时收集审批材料进行入库,确保高质量纳统。上半年,根据税务部门数据,经筛选,确定“准四上”储备库企业176家,新培育“四上企业”36家,任务过半。
  • 积极对接区税务、行政审批部门,持续摸排核实疑似达标企业,做到应统尽统。根据市统计局反馈的281家疑似达标、准四上、种子企业会同部门、街区进行初步核实,有64家企业达到年度纳统标准。一到三季度累计培育“四上企业”45家,确定“准四上”储备库企业200家。
  • 持续摸排核实疑似达标企业,做到应统尽统。根据市统计局反馈的达到年度纳统标准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掌握的达到年度纳统标准的企业名单,筛选发展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开展年度纳统工作,区统计局及时跟踪指导、分析研判,确保实现高质量纳统。
  • 后续举措
  •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政府领导、统计指导、行业主抓、街区落实”的企业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统计部门定期依据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提供的企业行政记录资料,对企业进行筛选、甄别,形成“准四上”企业库和“种子”企业库,并定期推送给各街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统计部门推送企业名单的摸排核实、补充完善,每月25日前将下步准备纳统的企业名单反馈至统计部门;对符合纳统标准的企业,统计部门将及时跟踪指导、分析研判,按照统计制度要求,纳入统计范畴。对未能通过纳统审核的企业,及时汇总整理问题清单,将问题归口反馈至各街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待问题解决后及时将企业纳统,确保实现高质量纳统。二是进一步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纳统工作职责,要定期更新完善本行业的“种子”库、“准四上”库培育台账,掌握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企业诉求,分类梳理,“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扶持计划,形成梯次培育机制,不断增大可纳入扶持培育成长范围直至纳统入库的企业基数总量。
  • 一是持续做好升规纳统工作。坚持全区纳统工作一盘棋,定期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增强数据互通的及时性、有效性,提高纳统工作效率。各街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对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进行摸排,动态监测本地区、本行业的“准四上”库和“种子”库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培育调度,促使企业尽快达到纳统标准。二是重点关注新注册企业的纳统。新注册企业没有同期数,纳统后可较快提高指标增幅,这是提高指标数据增幅最有效、最直接的一条途径。区统计局每月根据行政审批部门和税务部门提供信息,将新注册企业推送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区,各单位要深入摸排,及时将达标企业纳统;要重点关注发展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新注册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培育,达标后及时纳统。三是牢固树立“本土法人化”“法人本土化”的理念。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特别是已达到纳统标准的分公司转制为子公司和大个体转制为法人单位。同时,在招商引资和制定政策时要引导企业注册为法人单位,实现区内纳税纳统。另外,建议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的项目、企业、业务情况,对于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确保实现在区内应统尽统。
  • 各街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掌握的“准四上”库和“种子”库,逐家进行核实,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筛选发展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开展年度纳统工作,区统计局及时跟踪指导、分析研判,确保实现高质量纳统。
  • 2023年,年度纳统目标60家以上。继续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库的筛选工作和跟踪指导、分析研判,确保实现高质量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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