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烟莱政发〔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莱山区行政许可事项223项,全面推动实现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办理,实现“清单之外无许可”。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要求。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切实发挥清单管理在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中的基础作用,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和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三部分。此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经将近年来简政放权的改革举措融入其中,上级调整、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清单中均有体现。另外,根据上级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要结合当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于长期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制定系列保障落实举措,对各部门职责做明确界定。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以依法编制权威全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载体,在创新实践中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激发市场活力。
解读人: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副科长 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