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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2-05973 成文日期: 2022-08-29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莱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2- 08- 29 08: 58 信息来源: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2022年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莱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运营实效,研究制定莱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方案。

一、明确总体任务目标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莱山区辖区居住区域、公共机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市场化运营100%全覆盖,健全完善区级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机制,尽快实现全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二、明确推进举措及责任分工

(一)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居。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街区为主体,选取城区39个四分类模式居民小区、15个四分类模式村居,按照示范标准在下半年打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样板区域,示范带动全区居住区域运营标准提升。

(二)加快公共机构标准收运体系建设。攻坚方案同步制定了公共机构有关实施标准,划定十四个“条线”,由各“条线”牵头部门、街区负责,按照“管行业必管垃圾分类”等原则,督促“条线”内各机构、单位按标准落实餐厨、可回收、有害等垃圾分类设施投放,逐步纳入区级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三)发挥街区的属地主体作用。在前期工作中,各街区在项目进场、推进过程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按照攻坚计划,下步将进一步强化街区对垃圾分类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由街区负责,从街区、社区(村居)等层面,动员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楼道长、党员干部,建立垃圾分类宣讲员、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同时通过强化执法监督约束,指导纳入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完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投放管理等方式,多措并举,多方面提升,助力推动辖区居住区域、公共区域垃圾分类“三率一量”全面达标。

(四)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目前仅仅依靠垃圾分类运营企业进行入户宣传、定点宣传,宣导力量较为薄弱,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下一阶段,应通过更广泛的途径全面展开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区组织部门负责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宣传部门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十进”宣传活动,区教体局负责指导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各街区负责督促小区(村居)增设垃圾分类宣传栏,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美丽庭院评选、乡村振兴等活动指标。多部门联合,全面增强社会垃圾分类宣导覆盖面,营造“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莱山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1名联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

(二)完善资金保障。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营服务,近两年项目资金来源于请示区政府追加区级财政预算,来源不固定,为切实保障项目常态化运营实效,特提请自2023年起将城乡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有关费用列入城市管理维护费预算资金,增加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城市管理维护费整体数额,由区财政按月进行专项资金核拨。

(三)强化监督考核。根据攻坚方案中制定的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部门、街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将垃圾分类“三率一量”达标情况及公共机构收运成效与部门、街区考核指标相挂钩,实行红黄蓝排名,形成考核通报报送领导小组审阅,同时印发各有关部门、街区。

解读部门: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永平

联系方式:69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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