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稳岗就业 > 政策制度
索引号: 11370613004260926T/2022-06746 成文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莱山区人社局 组配分类: 政策制度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2-08-17 15:51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烟台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财社【2019】1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点:莱山区海棠路101号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四、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前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领补贴。

五、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3.灵活就业材料

4.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5.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花名册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

(二)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即时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5-6715617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