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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685943414A/2022-02871 成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莱山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决策草案
《莱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决策草案
发布日期:2022-06-13 15:19 访问次数: 字号:[ ]

《莱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决策草案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优化我区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持续推进健康莱山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以来,我区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健康莱山、典范莱山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莱山区居民的健康素质持续改善,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26岁,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48‰和3.71‰,人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等健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1.着力丰富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网络逐步健全。区卫健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着力引进、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医疗服务资源,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9年山东文登整骨烟台医院正式投入使用,2020年烟台山医院东院全面启用,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主体部分和整体装修基本完成, 2022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我区快步跨入医疗领先区行列。积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打造建成2个省级、12个市级示范标准卫生室。

2.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不断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秉承“健康公平、为民服务”的原则,坚持为居民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居民健康幸福指数,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均获得群众的高度评价。

3.多渠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十三五期间,积极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协调烟台山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对口支援我区各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三甲医院人才、技术优势,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在对口帮扶中带动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能力提升。成立包括消毒供应和临床检验等5个质控中心,依托质控中心开展多种专业、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进行督查指导。

4.扎实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硬件设施水平,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区级疾控实验室,实验室AB类设备配置率达100%。建成PCR、HIV、结核、微生物检测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可以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危害因素以及食源性疾病致病因子等多项检测工作。强化疫情监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持续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在结核病防治和地方病防治方面成绩显著。

5.积极推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和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十三五期间,稳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109.85。改革生育服务登记方式,实行“能办推定”、“容缺受理”工作法,生育登记覆盖率达到97%以上,再生育审批办结及时率达100%,位居全市前列。强化精准服务关怀,家庭发展政策落实到位。

6.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精准落实惠老政策,深入推动银龄安康工程,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示范点建设,10个村居被评为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示范单位。加强老年便民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统筹推进健康养老各项工作,全力扶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服务开展,助力医养协同共赢。在2018年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评估验收中取得较好成绩,2处医养结合机构荣获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目前我区共有医养结合机构4处,医养结合床位2350张,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就近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健康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7.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80830份,为19937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查体服务,组建79个家庭医生团队,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76420人,其中签订个性化服务包3382个。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主线,采用卫生监督协管员与卫生监督员结对互助的方式和上下流动模式,织密织牢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对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消毒企业、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被监管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较为复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非区属优质资源利用不足,基层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缺乏严重。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公共卫生基础条件较差,医防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不足,医疗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不到位,优质资源沉不下去,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置缺口大。五是医养结合优质服务资源不足,医养康护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医养产业总量不足,产业层次及发展理念等均需加强。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出“健康中国”建设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与健康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三个层面协同推进组织实施15项重大行动,健康中国持续深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省市两级党委、政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健康优先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十分明确。

同时,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仍然面临新的挑战。一是人口老龄化势态严峻,生育率维持较低水平,需加快完善“一老一小”养老照护和普惠托育服务。二是城镇化不断推进,职业卫生、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生活方式等多种影响健康因素相互交织,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重。三是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合理规划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此外,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战不仅反映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也凸显出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更是给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预防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打造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坚持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

推进健康莱山建设,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到2022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高。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普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增加,主要健康指标位居烟台市前列。

——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显著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均衡,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需求。

——完善平急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显著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加强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社区、基地和企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表1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81.26

81.5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 增加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0

8.2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2.48

3.3

预期性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71

4.0

预期性

6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

14以下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

30

预期性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5左右

22以下

预期性

9

国家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数量占比

%

100

100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10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8

7

预期性

11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4.5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4.03

4.2

预期性

13

每千人口中医执业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1

1.1

预期性

14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6

4.05

预期性

15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0.54

预期性

16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69

0.85

预期性

17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1.3

4

约束性

18

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

约束性

19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100

预期性

20

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设置比例

%

-

100

预期性

健康

保障

21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 

27左右

约束性

三、优化升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风险防治能力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机制建设。在政策指导下完善组织结构调整,建立健全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时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按照《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中“常住人口30-40万的县(市、区)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最少不低于50名”标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合理控制空编率,扩充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到2025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以区为单位空编率降至5%以下,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5人。(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协同机制,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疾病防、治、管的整体融合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中的策划、引领、协同和反馈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布局,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基层哨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提升综合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和肠道门诊,加强设施设备配备,开发运用与疾病监测、症状监测相衔接的智能化预检分诊系统。实施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三位一体”的疾病管理全程化模式,促进整个医疗卫生体系形成系统合力。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推进内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原则上设置公共卫生科,其他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将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方式、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生的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把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纳入政府财政支出的年度预算。“十四五”期间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及救援能力。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机制,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救治机制,鼓励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据科学技术用于支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溯源、防控、救治以及资源调配。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整体提升区域重症诊治、综合救治能力。加强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建设健康驿站,按照隔离场所设置管理规范要求,利用MIC技术打造高品质酒店公寓,平时作为酒店公寓使用,应急时作为隔离场所使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全国较低水平。加强免疫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建设,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规范实施重点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实施重点慢性病早诊早治,健全完善重点慢性病筛查与早诊早治网络,推动开展适龄人口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随访,提高患者早期发现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和控制,探索开展血脂异常管理。逐步将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充分发挥医保支持作用,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及癌症等慢性疾病的防治,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减盐、减糖、减油,控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引导餐饮单位积极采取控制油、盐、糖使用量的措施,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餐饮单位落实“三减”措施,强化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到2025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低到14%以下。(区卫生健康局、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强化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危机干预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与干预,逐步将心理健康筛查纳入升学、入职体检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到2025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管理率、治疗率力争达到90%以上,抑郁症治疗率大幅提高。(区卫生健康局、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模式:推行区域一体化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在辖区医院内设疾病预防控制科,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把人群健康体检、疾病监测、危险因素监测、健康教育、传染病监测与应对一体化,解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和医防协同不顺畅的问题。

四、全面推进健康莱山建设

7.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共治制度,激励民众深入参与健康服务体系治理,提升民众对“健康权”的认知,鼓励民众从食品、职业、环境、行为方式等全面参与健康促进活动,强调健康活动“主人翁”精神,使健康氛围营造、健康活动策划、健康活动制定、健康活动组织、健康活动效果评价等均不脱离民众,全面提升民众参与健康政策制定的健康权利素养。通过建设人工智能平台形成社区居民群体健康数据报告并智能反馈给社区居民,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健康共建共治活动,并基于社区居民健康共建共治的健康成效赋予经济性的奖励。切实做到健康数据共享、健康知识共享、健康成果共享和健康经济共享。(区卫生健康局、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健康元素全方位融入公众生产生活中,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和健康促进示范区活动为抓手,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信息,在主流媒体开设健康栏目,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二级以上医院要组建健康科普队伍,制定健康科普工作计划,建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健康科普平台,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纳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机构查体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变。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合健康行动,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5年达到30%左右。(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广播电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控烟。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成无烟学校,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建设成无烟卫生机构。加大烟草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到2025年,全面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提高至60%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至22%以下。(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融入村(居)网格化管理,推动村(居)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治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提升卫生乡村覆盖率,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建设,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100%;城市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实施健康莱山建设专项行动

以《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烟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烟政办发〔2020〕10号)为指导文件,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五、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1.落实生育政策,强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全面落实国家的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扎实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联合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推行婚姻登记与婚前孕前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模式,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救助,不断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扩大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到2025年,全区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85%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全区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妇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健康学校建设为抓手,完善儿童青少年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配备,完善学校卫生室建设,开展常见传染病预防和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教育,提高学生卫生应急素养。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综合防控。基本建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0%左右,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左右,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筛查和干预,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探索建立居家护理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延续性服务。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持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稳步推进邻里互助智慧健康养老工作,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为主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如实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按有关规定主动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与评价;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在已报告尘肺病患者和新发尘肺病患者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尘肺病防治成果提升行动;建立对尘肺病发病用人单位分级管控机制,建立对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例所在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提升尘肺病等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加强救治救助社会保障。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特殊人群卫生服务。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建立健全因病易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对口支援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资源,对患者实施一站式救助。实施减少残疾行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项目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学科建设,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 60%以上。推进落实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落实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推进流动母婴室建设。

六、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优化资源配置结构

17.扩充并有效利用辖区医疗资源。莱山区没有区属公立综合医院,“十四五”期间可以通过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换取履行公益职能的方式,利用辖区内非区属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以及社会办医院的医疗资源,财政投入额度由卫生行政部门与各医疗机构之间协商确定。区政府牵头与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强化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区属公立医院职能。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和优质资源下沉,扩大医疗服务供给,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医学检查检验、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促进品牌化、专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才队伍,筑牢村居服务网底。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到2025年,初步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重点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价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70%、20%,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更新,重点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他设备。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门诊量占全区门诊总量的比例。完善乡村医生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区招乡聘村用”制度,将村医队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50%以上。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至少新建1家社区医院。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严格验收程序,保障机构业务用房。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搭建结构合理的家庭医生团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收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70-80%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绩效分配,与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服务效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更好地激励家庭医生团队的积极性。加强人才培养,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配备家庭医生助理,充实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优化家庭医生用药服务,试点扩大长处方药品目录范围。以提升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和获得感为核心,着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涵建设和签约后服务质量,引导居民从被动签约向主动签约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智慧社区医院建设。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智慧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创新“互联网+慢病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为主、专科医生为选择的线上慢病管理问诊团队,完善慢病管理患者的线上和线下转诊机制。提供一定比例可供选购的慢性病管理线上培训课程,为培训效果好的学员提供“返现”等激励措施。加强“互联网+慢病管理”服务的效果评价。(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医疗服务重点提升项目

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一步搭建结构合理的家庭医生团队,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收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70-80%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绩效分配,与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服务效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更好地激励家庭医生团队的积极性。加强人才培养,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配备家庭医生助理,充实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开展社区医防融合服务项目:组建医防融合专家小组,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广中医、运动、营养、心理、睡眠、戒烟、限酒等“健康处方”。推进健康服务清单化,提供个性化的社区健康服务项目推送、慢性病健康管理随访提醒,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1.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充分利用辖区内二级和三级医院资源,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推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地,逐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大力招聘和培养全科医生,配置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完善基层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地方实际细化“两个允许”,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同职级人员水平。(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三医联动”和系统集成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三医联动”系统集成改革,完善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坚定“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改革路径,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落实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研究出台全区范围内紧密型医联体(含医共体)医保总额控制办法,积极推进医联体(含医共体)医保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好“医共体内转诊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院内制剂可在医共体内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等倾斜政策。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构建城乡居民和贫困家庭共享优质医保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强化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加快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建立医联体内药品调剂供应使用机制,保证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患者的合理用药。(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立足莱山实际,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卫生系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健全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升能降、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原则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八、加速推进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

23.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扩充中医医师队伍,加强中医康复体系建设,普及基层中医药服务,积极构建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建立中医药科普宣传队伍,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自我健康管理和生活方式,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5年,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在养老旅游中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山东文登整骨烟台医院中医药健康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强化中医药药品研发及技术推广,积极开展中医药重点专科创建、中医药优势病种研究项目,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项目的有效开展及作用发挥,提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烟台市中医医院、山东文登整骨烟台医院建立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机制。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技术在孕产妇、慢性病健康管理中的使用比例,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拓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居家养老式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探索设立中医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治疗、康复理疗、针灸推拿、药膳、情志养生等服务项目,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加快中医治未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中医健康养生基地。(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内涵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载体项目、中医药精髓传承项目和中医药传承平台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开展“中医中药齐鲁行”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强化与医学高等学校的协同和合作,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引导人们树立中医科学养生保健理念,扩大中医药服务的社会效应和民间影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提升项目

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覆盖人群不断扩大,重点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重点在中医药诊疗设备、文化建设、服务能力以及特色优势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扶持。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

九、推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设

27.持续提升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创建水平。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促进医养深度融合,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安宁疗护等服务。做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以及转诊服务。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鼓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嵌入式发展。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鼓励医养结合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到2025年,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重点提升项目

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家庭—社区—医院医养结合模式,持续提升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创建水平。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鼓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嵌入式发展,探索建立居家老年人防、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十、加强卫生健康服务监督监管

28.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夯实“四级五层”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到2025年,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配备达到国家、省有关规定标准,辖区每万常住人口监督员配备比达到1。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每个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不少于2名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加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监督员每人每年网络培训不少于40学时,开展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提升卫生健康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完善常态化监督监管机制,实行全行业监管,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强化医疗市场监管,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完善医疗市场暗访检查、通报、公示等制度,落实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行医执法协作、行刑衔接机制,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交工作。对大中型医疗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监管水平。健全完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推行卫生公示制度。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为重点,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完善与教育部门联动机制,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采光照明等教学环境、饮用水等卫生安全。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探索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执法。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综合监督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公布抽查事项清单,提高抽查工作案件查办率,抽查结果及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提高监督监管服务水平。提升综合监督信息化水平,推广运用移动式执法手段,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加强医疗卫生安全风险监控,充分应用技术标准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监测,实现医疗机构由重住院病人满意度向重全院病人满意度转变。开展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定期梳理和分析监测监督成果,切实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策略。(区卫生健康局、区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卫生监督执法重点项目

夯实“四级五层”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卫生监督执法方案,确定年度卫生监督专项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多个专业领域打击违法行为。开展全区“信用+综合监督”试点工作,在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领域探索开展信用监管新模式。

十一、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31.提升数字健康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医疗”、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规范和优化互联网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在线复诊服务,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推进公共卫生大数据平台建设,将法定传染病、慢性病、病媒生物监测以及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信息数据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疫情风险研判和预警功能。加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面网上预约诊疗,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用、诊疗信息共享共用,有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 全民健康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

加快建设“互联网+医疗”、电子健康卡、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面网上预约诊疗,推广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有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

十二、健全支持保障,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32.扩充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人力资源是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素,“十四五”期间按需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补齐人力资源配置短板。盘活医疗卫生编制资源,编办合理核定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编制配置向人员短缺严重的卫生机构以及基层岗位倾斜,如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等。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0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创新人才招聘和使用机制,建立人才柔性流动制度,探索通过兼职、退休返聘、购买服务、对口支援等形式弥补紧缺岗位的不足。乡村医生以区为单位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区招乡聘村用”工作,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探索基层全科医生的订单定向培养制度,筑牢卫生服务网底。(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深化“科卫协同”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搭建人才培养和开放式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校院所人才与社会资本、技术成果的深度对接,打造卫生与健康领域更多产学研深度融合、互利共赢发展的创新联合体。区政府牵头与滨州医学院开展深度合作,强化对卫生与健康创新创造的支持,落实人才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支持科研人员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服务健康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区科技局、区卫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全面提高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园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落实政府主导投入机制。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切实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的合规债务进行锁定、剥离和化解。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人才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资源短缺的学科、机构在投入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补齐资源短板。安排基层卫生机构设备更新专项财政投入,设立财政专项对紧缺岗位人员发放特殊津贴。(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建立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协调推进机制,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科技、市场监管、公安、宣传、教育、行政审批等部门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本规划项目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

(二)加强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政府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综合医改、科研人才、智慧医疗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对卫生与健康投入与产出的绩效评价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促进政府投入达到预期目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建立社会办医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都要依法向社会资本开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医保等方面配套政策,着力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与健康法治建设,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对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管。强化卫生健康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系统中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维护和提升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增强医患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倡导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落实监督评估。本规划是我区“十四五”期间推进卫生与健康发展、加快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健全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适时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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