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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2-05322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09 14: 54 访问次数: 字号:[ ]

5月6日,区政府公布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为此国务院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三、决策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莱山区出台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重要举措

明确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编制《烟台市莱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承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二是编制《莱山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承办部门:区医疗保障局)。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莱山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535-68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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