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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LS/2022-03308 成文日期: 2022-05-28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村改社区工作
发布日期: 2022- 05- 28 16: 1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基本情况

(一)撤村改居工作。自2000年开始,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我区陆续对黄海路街道部分以务工经商为主、社会稳定的村改建社区居委会。同年8月在石沟屯村试点,撤销石沟屯村委会,成立岱山社区居委会。2001年9月清泉寨村撤村改建社区居委会。至2002年3月,全区“村改居”28个(黄海路街道7个、初家街道6个、滨海路街道9个、经济开发区6个)。截至2020年底,现有28个“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村集体资产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但集体资产、债权债务未得到妥善处置,产权关系不明确,一直沿用原来的管理模式。

(二)规范村改社区工作。按照2022年1月10日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中“村改社区应坚持‘先改制、后改社区’原则,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符合村改社区条件的,要尽快推动完成管理体制改革、规模调整、理念转变、队伍转型、保障转轨等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1月26日召开了村改社区工作推进会议,我区同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根据省市区工作安排,5月9日,我区第一批推进的17个“村改居”社区均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复盘、村改社区风险评估、调整方案公示、村民会议表决等程序性工作。

二、本次会议重点汇报的内容

在村改社区工作推进中,区民政局在把握村改社区的四个条件(一是拟撤销的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二是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三是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四是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关系明确)基础上,严格把握村改社区工作规范化操作流程,确定了一村改一社、多村改一社、并入周边社区三种村改社区类型。本次会议研究的是17个“村改居”社区转型的调整方案,撤销17个“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成立1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具体情况是:

(一)黄海路街道涉及7个,撤销7个,成立7个:撤销海滨社区居委会,成立后七夼社区居委会;撤销前七夼社区居委会,成立天成社区居委会;撤销埠岚社区居委会,成立埠岚康惠社区居委会;撤销岱山社区居委会,成立石沟屯社区居委会;撤销黄海社区居委会,成立黄海明珠社区居委会;撤销清泉寨社区居委会,成立清泉社区居委会;撤销迟家社区居委会,成立迟家观海社区居委会。  

(二)初家街道涉及3个,撤销3个,成立1个:撤销午台社区居委会,根据原午台社区居民实际居住情况,并入绿色家园和迎春佳苑社区居委会管理;撤销曹家社区居委会,并入迎春佳苑社区居委会管理;撤销河东社区居委会,成立初家社区居委会。

(三)滨海路街道涉及4个,撤销4个,成立5个:撤销北贺社区居委会,成立宏远社区居委会;撤销于家滩、东兴、金桥社区居委会,成立观海、庆祥、金滩、学韵社区居委会,根据原居民实际居住情况分别纳入所在社区居委会管理。

(四)莱山经济开发区涉及3个,撤销3个,成立1个:撤销曹家庄、丰田、蒲昌社区居委会,成立山海泉社区居委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的有关规定,上述17个“村改居”社区的村改社区调整方案均已经本社区居民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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