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21225765/2022-01757 成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莱山区自然资源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莱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07 14:53 信息来源:莱山区政府办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8年4月,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开展莱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烟莱政发【2018】31号)部署开展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78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3.127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告如下:

(一)耕地4324.19公顷(6.49万亩)。其中,水浇地1349.75公顷(2.0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1.21%;旱地2974.44公顷(4.46万亩),占全区耕地的68.7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96.24公顷(2.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9.2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06.04公顷(1.21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8.6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63.12公顷(2.64万亩),占全区耕地的40.7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8.65公顷(0.0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3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4公顷,占比较小。

(二)园地6398.05公顷(9.60万亩)。其中,果园6372.33公顷(9.56万亩),占全区园地的99.60%;茶园4.36公顷(0.01万亩),占0.07%;其他园地21.36公顷(0.03万亩),占0.33%。

(三)林地8003.44公顷(12.0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791.4公顷(5.69万亩),占全区林地的47.37%;竹林地0.04公顷,占比较小;灌木林地105.22公顷(0.16万亩),占1.31%;其他林地4106.78公顷(6.16万亩),占51.32%。

(四)草地1115.11公顷(1.67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342.14公顷(0.51万亩)。其中沿海滩涂340.27公顷(0.51万亩),占全区湿地的99.45%;内陆滩涂1.87公顷,占0.5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748.41公顷(14.6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221.01公顷(9.33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3.82%;建制镇用地452.61公顷(0.68万万亩),占4.64%;村庄用地2160.13公顷(3.24万亩),占22.16%;采矿用地315.67公顷(0.47万亩),占3.2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8.99公顷(0.90万亩),占6.14%。

(七)交通运输用地1249.29公顷(1.8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7.2公顷(0.07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78%;公路用地906.18公顷(1.36万亩),占72.54%;农村道路294.92公顷(0.44万亩),占23.61%;机场用地0.04公顷,占比较小;港口码头用地0.95公顷,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37.20公顷(1.8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628.77公顷(0.94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0.82%;水库水面98.53公顷(0.15万亩),占7.97%;坑塘水面404.68公顷(0.61万亩),占32.71%;沟渠76.97公顷(0.12万亩),占6.22%;水工建筑用地28.25公顷(0.04万亩),占2.2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莱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