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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LS/2022-03502 成文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莱山区空气质量情况汇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4- 02 15: 12 访问次数: 字号:[ ]

作为烟台东部新区战略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莱山区坚持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文明发展,不断加快南部大开发,完善提升北部城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抢抓机遇、借势发展,着力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打造烟台东部高技术海洋经济新区发展的新高地。

一、工作背景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2022年1月7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强调: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夏季臭氧治理攻坚,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继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二、总体目标

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大监测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空气质量的监测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巩固提升细颗粒物治理成效,高度关注臭氧污染问题,围绕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和臭氧污染控制进行协同治理。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坚持“车油路”统筹战略,完善“天地车人”监控布局;加强对全区社会化运营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加强柴油车遥感监测和集中停放地联合检查,扎实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以锅炉、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企业升级转型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全区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工业、道路、建筑工地等扬尘污染隐患联合执法检查,对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要与参建各方的责任人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及时指导施工现场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扬尘治理任务。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莱山区各类扬尘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通知》,强化管理,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内容

汇报议题综合分析了2021年全年及2022年1-2月份莱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改善情况,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优于市级考核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7.9%,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排名第一。2022年1-2月份持续改善,各项指标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在整体分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基础上,分街区对镇街排名、同比及环比改善情况综合评价,提出制约因素及改善排名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高负荷路段占比较高。1-2月份莱山区高负荷路段共6条,其中经济开发区两条道路重复通报。二是市级管辖道路扬尘处理力度不强。莱山区滨海路、观海路等7条道路为市属管辖道路,按照职责分工,由烟台市环卫中心负责养护管理,上述道路均为莱山区主干路,1-2月降尘洒水不及时,沟通不顺畅,影响区域整体道路积尘指标。三是扬尘问题整改速度较慢。市级帮扶督导组排查反馈扬尘污染源问题仍有未整改完成现象。

三、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加大扬尘类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工业、建筑工地、道路及裸露土堆等各类扬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问题台账,组织整改落实。

二是加大扫洒力度,各街道、莱山区综合执法局强化降尘作业,综合利用湿洒车和雾炮喷淋车,加大洒水频次,增加洒水面积,降低扬尘污染。

三是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由区综合执法局与烟台市城管局进行协调,对莱山区市属管辖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由区住建局与市住建局协调,加大市属建筑工地监管力度,工地施工确保“六个百分百”。

四是从严管控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持续完善交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路查力度,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超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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