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67054084XG/2022-00976 | 成文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申报指南 |
孤儿基本生活费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审批程序、补贴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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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程序 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孤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2元。 孤儿申请流程:1.申请。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3.审批。区民政局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次月起发放孤儿生活费。 申领范围:具有莱山区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