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社会福利 > 申报指南
索引号: 1137061367054084XG/2022-00978 成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机构: 莱山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 申报指南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认定条件、申领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22-03-08 00:00 访问次数: 字号:[ ]

困境儿童:

(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785元,若同时享受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则在低保金、困难残疾人补贴基础上补差发放至787元;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境儿童申请流程:

(1)申请。由困境儿童或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提出申请

(2)查验。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对提出申请的儿童信息进行核实。

(3)确认。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4)终止。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困境监护人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儿童本人死亡或失踪,父母重新具备抚养能力等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情形的,应当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申领范围:具有莱山区户籍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