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区政府印发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记者就《意见》内容解读专访了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工作负责人张士海同志。
记者:您好局长,《意见》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上有什么考虑?
近年我国粮食生产成本刚性上涨,种粮效益持续下滑,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按照《意见》部署,将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提升种粮比较效益,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入,让种粮农民有甜头有盼头。一是强政策,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和落实粮食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稳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整合,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同时,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二是抓收购,指导和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科学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培育和壮大粮食经纪人队伍,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粮食收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记者:《意见》对于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提出了什么落实举措?
近年来,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按照《意见》要求,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防止粮食污染。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建立耕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新收获粮食、库存粮食和市场流通粮食质量检测密度,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三是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督促粮食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记者:如何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制有效开展?
根据《意见》要求,一方面从强化粮食安全政策措施入手,加强粮食生产指导、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区财政将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入手,建立粮食安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涉及粮食安全的生产、流通、储备等重大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进行研究分解,明确各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