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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67054084XG/2022-06200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机构: 莱山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专家简明问答】《莱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四问四答
发布日期: 2022- 03- 11 11: 31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我区印发《莱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特邀鲁东大学教授焦玉良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解答。

1.问: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对象都有哪些?

答:2021年6月30日前在莱山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区管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2.问:年检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3.问: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年检?

答:①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具体路径为“山东社会组织网—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地址(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大写),使用修改后的密码或初始密码(!Shzz@123?,区分大小写)登录。

②实行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需要同时将年检工作报告打印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4.问:年检都需要填报哪些内容?

答:①主要填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等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在线填写法人治理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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