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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311690H/2022-00810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机构: 莱山区莱山街道 组配分类: 专项应急预案
莱山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3-01 10:57 访问次数: 字号:[ ]

莱山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机关各部门、莱山派出所: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街道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街道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街道工委书记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片领导、派出所所长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综合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街道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要把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及区、街道下发的通告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村级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各村都要成立不少于20人的护林防火应急分队,根据封山等相关要求明确所有进山入林路口并设置卡口、检查站,每个卡口检查站不得低于2人24小时值守,重点看护辖区内的山林,严禁野外用火。

2)街道扑火预备队伍建设。街道成立以男机关干部为主的50人的扑火预备队,做到组织、器具、通讯、车辆、保障五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专业防火队建设。街道成立了一支由27人组成的专业护林防火队,5辆防火宣传车不间断巡逻,负责街道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防火专业队地址设在东沟山里,24小时在岗。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进入火情现场扑救。

4)护林员队伍建设,成立56人的护林员队伍,要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分兵把口,查堵火源,杜绝迟报、瞒报、不报现象发生。

(三)做好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进入防火期,要及时对灭火器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补齐铁锨、扫帚、应急灯、灭火服等设备。

(四)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街道及各村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各村书记、主任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护林员、巡逻队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五)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堰、焚烧果园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哨,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要充实、加强防火检查站人员,强化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农综办、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坚决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村严格执行山林火灾上报程序,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情况、扑救情况,向街道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误报(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771001、6778456),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汇报。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要快速通报其他村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各村要迅速调动护林防火专业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如果需要其他村的专业队增援,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临村、街道扑火专业队下达增援命令。接到命令的村和街道扑火专业队,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1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按照临时指挥部的要求,迅速进行扑火。

3、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着火地所在村要安排人员在进山路口设立标志或引路。

4、器具装备。各村参加扑火人员和街道专业扑火队成员一定要携带扑火工具。

5、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街道公安派出所牵头,街道农业综合办公室配合,必要时要请市、区森林公安给予一定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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