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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3145687/2022-01913 成文日期: 2022-02-28
发布机构: 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
体裁分类: 通告 有效性: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 集中治理 机关代字: 烟莱安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2- 28 14: 26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安【2022】3号

关于印发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鲁安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安〔2022〕3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莱山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深入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突出问题,全面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和废弃处置三大环节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各街区、各有关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与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整治任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区政府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2.整治任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烟台市莱山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警四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街区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纳入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各街区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整治任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短缺问题,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7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街区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5.整治任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行自动化控制,对常规的化工过程操作单元实行自动化控制和机械化作业,基本实现高危作业场所无人操作,消除人员在危险环境中暴露和人为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整治任务: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7.整治任务: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规划用地控制,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监督检查,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整治任务: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整治任务: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局配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方面

10.整治任务:严格安全准入。严禁在莱山区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坚决杜绝新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小型化工建设项目。不再批准无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整治任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分企业自我诊断、聘请外部专家诊断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诊断,全面排查整改深层次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街区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整治任务:严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对企业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信息变更、报检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整治任务: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督促企业与自行签订帮扶协议的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技术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整治任务: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总监职责清单,发挥安全总监专项分管安全生产作用,规范企业内部监督。

责任单位:区政府安委会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整治任务: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整治任务: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追溯制度,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警示教育和经验反馈,有效管控和消除隐患产生根源。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整治任务: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明确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整治任务: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使其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行为和习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信息化管控水平和基础支撑方面

19.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用双重预防机制、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推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监测预警、信息化管控。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整治步骤

集中治理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主要任务要贯穿全过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
    各街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安全风险信息化管控水平和基础支撑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或者具体工作措施进行全面自查自改,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或措施于3月25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
    各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此次治理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同时对此次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形成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当作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项负责此次治理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全力推动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情况报送工作,《信息统计表》于3月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大力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和每月通报任务较重的专项工作情况,把集中治理工作纳入对各街区和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区有关部门和各街区每季度要将集中治理工作情况、每月要将集中治理任务较重的专项工作情况,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16026,电子邮箱:sunlijun9323@yt.shandong.cn)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责任清单

2.信息统计表

 


附件1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区政府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2022年9月底前

2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

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交警四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

全面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街区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纳入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各街区负责

持续推进

4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短缺问题,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7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各街区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2022年年底前

二、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5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行自动化控制,对常规的化工过程操作单元实行自动化控制和机械化作业,基本实现高危作业场所无人操作,消除人员在危险环境中暴露和人为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

区应急局负责

持续推进

6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022年年底前

7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规划用地控制,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监督检查,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区发改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8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

交警四大队、市公安局莱山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9

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应急局配合

持续推进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方面

10

严格安全准入。严禁在莱山区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坚决杜绝新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小型化工建设项目。不再批准无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区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1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分企业自我诊断、聘请外部专家诊断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诊断,全面排查整改深层次问题隐患。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街区负责

持续推进

12

严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对企业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信息变更、报检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持续推进

13

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督促企业与自行签订帮扶协议的专家或中介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技术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区应急局负责

持续推进

14

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总监职责清单,发挥安全总监专项分管安全生产作用,规范企业内部监督。

区政府安委会负责

持续推进

15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年底前

16

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追溯制度,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警示教育和经验反馈,有效管控和消除隐患产生根源。

区应急局负责

持续推进

17

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明确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区应急局负责

持续推进

18

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使其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行为和习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

区应急局负责

持续推进

四、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信息化管控水平和基础支撑方面

19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应用双重预防机制、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全要素管理信息化平台、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推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监测预警、信息化管控。

区应急局负责

2022年年底前

附件2

信息统计表

类别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邮箱

负责人






联络员






        备注:请依次填写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联系方式需提供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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