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月7日,市政府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2〕1号),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要求各区市对照梳理本级事项承接、调整情况,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二、决策依据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2〕1号)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做好上级下放、回收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明确区级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及各部门职责,起草了该文件。
四、起草过程
市级调整事项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梳理,提出初步方案;区政府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形成《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征求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5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会签结束后按程序由区政府正式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3项。其中,承接“市县同权”改革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项;对《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烟莱政发〔2020〕32号)进行调整,调整原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9项。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衔接方案,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6890961。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