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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2196XE/2022-01806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机构: 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关键词: 农村 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 机关代字: 烟莱农委办发
莱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督导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 2022- 02- 16 17: 52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农委办发〔2022〕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街区、村居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助力全区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基础上,继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改善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村庄公共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环节,不断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时间安排

每周:各牵头部门进行督导。

每月:各牵头部门和委托第三方分别排名打分。

三、督考范围

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4个街区71个村。其中,经济开发区11个村、莱山街道23个村、解甲庄街道21个村、院格庄街道16个村。

四、督考内容

(一)村容村貌(60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

村内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柴草堆、无残垣断壁,空中线缆无“蜘蛛网”现象,村庄宣传栏、广告牌等设置规范,房屋墙面及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野广告等现象;村庄周围生态环境良好,无乱堆乱放,无反光膜、农药瓶、苹果套袋、废旧大棚塑料等农业废弃物,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无占道养殖、畜禽乱跑、粪污乱排现象;“美丽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庭院地面平整清洁,生产生活用具、农用资料等摆放整齐。

(二)生活垃圾(10分)(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无散落垃圾,无垃圾箱满溢、周围堆放、腐化黑臭等情况,无在垃圾箱内或露天焚烧垃圾等现象;环卫设施完好,无破损陈旧现象;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

(三)生活污水(10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或利用,没有粪污直排、污水横流现象;排水沟渠,明沟、暗沟、管网建设合理,能够正常使用;河道、沟渠、水塘净化整洁,水体清澈,无淤积、无白色污染、无垃圾等杂物;无黑臭水体现象。

(四)厕所革命(10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不存在保温措施不到位,冬季结冰不能正常使用,农户厕所出现损坏就近找不到地方维修等问题;建立改厕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建强管护队伍,配齐人员设备。

(五)沿河、沿路环境(10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水面无垃圾漂浮物,河道内及两侧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无私自排污、倾倒垃圾等行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道路路域清洁美观。

五、督考方式

(一)督导方法。

1.加强日常督导。各牵头单位安排专人开展日常督导,发现问题点位及时通报各街区,建立整改台账(每周一将上周开展情况及整改台账报区委农办),限期进行整改,每月对各街区进行打分排名。区委农办将安排专人巡查督导总体情况,梳理汇总整改台账。

2.月度考核。区委农办委托第三方对所有村居进行暗访,每个村最少入户5户,以村为单位,实行拍摄扣分制,按照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评估内容及分值标准进行扣分,并拍照存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号的点位,次月加重扣分。

(二)打分标准。

实行百分制,每月对街道进行打分、排名,季度综合排名。分值组成:1.第三方暗访(占80%),由区委农办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各街区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督查、打分、排名;2.部门督查(占20%),各牵头部门每月对各街区进行打分、排名。

(三)结果运用。

1.区委农办每月对街区、村居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实行“蓝黄红”三色管理,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

2.根据督导考核得分情况汇总排名,每月督导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街区,由包街区的区领导督导整改,街区分管领导进行表态,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一名的街区,由街区主要领导进行表态,每季度累计排名最后一名的街区,由区委副书记进行约谈。每季度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座谈会,综合排名第一的街区作交流发言,最后一名作表态发言。每半年召开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观摩会,由区领导现场点评。

六、奖补机制

(一)奖补标准。

依据季度综合排名对4个街区进行奖补。奖补排名第一的街区30万元,排名第二的街区20万元,排名第三的街区10万元,排名最后的街区不奖补。

(二)奖补资金使用管理。

以奖代补资金应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项目后期管护等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支出。严禁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奖补专项资金。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将奖补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区委农办要担负起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统一指挥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相关街区要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具体实施,村庄要有专人负责,村干部带头冲在一线。各相关部门、包村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供有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农村群众崇尚文明、树立新风,培育文明健康方式。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树立和宣传保护环境典型,全面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引导农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莱山电视台、《今日莱山》和“典范莱山”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等,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莱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评估内容及分值标准

2.各街区村居分类名单

附件.doc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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