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61367054084XG/2022-06629
成文日期:2022-12-28
发布机构:莱山区民政局
组配分类:儿童福利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15元,若同时享受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则在低保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基础上补差发放至1815元。
区民政局咨询、监督电话:0535-671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