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0042791846/2022-05476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事项目录 |
关于调整《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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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2022年5月9日,区政府办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0号),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将区医保局承办的《莱山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调整出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调整后的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莱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编制《烟台市莱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完成时限为2022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