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烟台市莱山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烟台市莱山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区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大会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要求和区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加充分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美丽富裕的现代化新莱山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号召,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以坚如磐石的勇气和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建设现代化新莱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