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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2-00777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区府会议议题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意见
发布日期: 2022- 01- 25 15: 37 访问次数: 字号:[ ]

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市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极不适应,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达不到要求,与其他地市差距较大,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人员素质不高,已经成为统计改革发展的突出瓶颈制约。国家统计局督察组和市委巡察组在督察和巡察过程中均反馈我市存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薄弱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市统计局起草了烟台市《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全面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着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严格依法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体系等六方面内容。

一、全面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实施标准化管理,促进基层统计机构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四上企业”纳统质量。四是推进数据处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五是全面夯实抽样调查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抽样调查数据质量。

二、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基层统计力量,从县、乡、村、企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提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充实县、乡两级统计力量,完善基层统计机构设置,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人口规模变动与统计人员要相适应。基本单位在7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统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700—1500家的应不少于4人,1500家以上的应不少于5人。各区市要进一步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要根据统计任务变化,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健全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增加统计执法力量,每个区市持证执法人员达到两人以上。

三、着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一是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二是大力推进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在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三是建立市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共同制定实施细则。鼓励区市开展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

四、严格依法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统计职能,依法开展全行业统计。各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要按法定程序到统计部门审批。实行部门统计资料报备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按要求及时抄送政府综合统计部门。

五、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加快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

六、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本地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夯实经费预算保障。三是完善督查考核保障。加强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列入政府督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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