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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3145687/2022-02059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有效性:
关键词: 四位一体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机关代字: 烟莱应急
关于印发莱山区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1- 14 10: 04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应急[2022]2号

关于印发莱山区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

现将《莱山区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莱山区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四位一体”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根据区政府安委会《关于莱山区“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落实落细的意见》(烟莱安〔2021〕30号),参照《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力除隐患、控风险、防事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确保根治一批问题隐患、形成一批长效机制、干部整体作风明显转变、铲除重点行业领域乱象,确保全区应急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生产

(1)危化领域: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在前期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基础上,切实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2022年6月底前,各相关企业对照《山东省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试行)》《山东省化工过程操作单元机械化、自动化设计指导方案(试行)》全面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建议整改落实单位。开展不符合要求控制室、交接班室整改回头看活动,确保2022年底之前整改到位。

2.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确保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开展安全资质对标达标和学历提升行动。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要求,开展专职安全管理和高风险岗位操作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提升行动,并建立管理清单。对新入职人员严把达标关,对现有不达标人员逐岗对标,实施“一企一策”限期达标整改计划,通过学历提升、内部调整、人员招录等方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达标。

3.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加大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并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同步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安全管理。

4.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并严格按时间要求组织培训实训。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规范专家技术服务行为。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对安全评价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2)非煤矿山领域:

1.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合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制推行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制度和现场安全确认流程,防范冒顶、片帮事故发生。

2.在尾矿库头顶库等重点环节风险上持续用力,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会诊,落实尾矿库头顶库、无主库治理;加快尾矿库闭库、销号、巩固、提升“四个一批”建设,推广无尾矿山建设。对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停产超过3年的尾矿库及时进行闭库和销号;严格淘汰没有合法矿石来源的独立选矿厂。扎实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3.综合运用联合执法、重点督导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从严执法要求,对确定为C、D级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杜绝“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管理,通过物理封闭井口、安装监控设备、电眼工程分析等,实现远程监控。

(3)工贸领域:

1.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能力。通过计划引领、对标执法、建章立制等措施,推动监管从“简单粗泛”向“精准高效”升级。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对企业重新进行起底,解决“底数不清” 的问题。规范统计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基本信息,分级分类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录入区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信息系统,随机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职责,监督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总监等一系列制度举措落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从严监管执法导向,加大监督检查、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就辖区工贸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制定统领性计划,统一监督检查标准和内容,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区局将按比例随机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立案处罚数量等情况定期调度统计、及时通报,每季小结、年终总结通报,通过调度通报、横向对比和效果评估,督促各街区从严监管。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组织对区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系统分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照工贸行业25项检查重点事项,组织逐企逐设备排查整治,确保完成2022年底前“钢8条”“有限空间4项”等重大隐患清零目标。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检查。参照“大诊断”行动模式,突出冶金有色、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高水平专家团队,深入企业现场进行帮扶式、系统性诊断检查,帮助企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缺陷,形成诊断报告,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分析研判行业风险问题,研究提出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对策措施。鼓励自行组织开展诊断式检查。

2.提升工贸行业涉危化品安全防控工作,就工贸重点行业涉危化品储存使用开展系统规范的专项整治。聘请专业机构对涉危化品重点企业进行排查整治,专项调研涉危化品种类规模、设备设施、作业人员、风险分布等基础信息。区分储存使用危化品类型、规模,组织对辖区工贸行业涉危化品企业排查起底,分级分类落实常态监管责任。研究制定专项标准,对使用存储危化品达到一定规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重点管控,严格日常执法监管。利用“大诊断”机制,对重点行业企业涉危化品深层次问题进行会诊,研究工程、技术、管理等综合措施。制定专项检查标准,排查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注册为工贸企业行为,严打“冒名顶替”等非法违法企业。

3.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把“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简便、易行、实用、管用”为原则,修订优化双重预防体系评估标准等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小微企业通用标准,增强适用性与可操作性,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考核、评估工作。把强化企业全员参与作为重要标准,避免建用脱节,提高建设和运行实效。分行业培养、选树有代表性的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聘请行业专家成立专家团队指导企业提升水平、总结经验,开展线上线下观摩推广,着力构建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优化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完善信息平台功能,简化信息报送流程,提高网上巡查专业指导能力,探索在线监管执法功能,提升平台运用实效。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标准化企业定级办法和评审细则,严格评审标准,优化评审流程,完善配套政策,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运行质量,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互促共进、有效运行。

4.督促企业履行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压力到人。推进安全总监制度落实,严格安全总监任职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加大对企业安全总监“应配未配、配而不强”的执法检查力度,着力破解安全总监作用发挥不充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等“老大难”问题。

5.常态化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确保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压实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三项岗位” 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和全体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扎实推进“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企业全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一区市一安全学校、一镇街一安全课堂”作用,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培训考核,努力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重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专项教育培训覆盖率100%。突出复工复产、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结合典型事故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汛期安全、冬季安全等专项培训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提升企业内训能力,构建安全培训长效机制,增强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有效减少“三违”行为,遏制因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6.研究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实施计划,利用自动化控制、远程在线监控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对危险区域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设备智能操控水平、在线检测和预测预控能力,实现集中管控与远程操控,强化人员及设备作业行为管理,降低作业风险和检修频次,提高安全标准化作业能力,形成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屏障。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技术手段,加强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监控,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实时掌控安全生产相关参数和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速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效能。

(二)作风建设

1.按照省市应急管理系统作风集中整治要求,深入开展“十查十整治”,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突出整治创新意识不强,解决破除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思想,树立改革精神、创新精神、开拓精神,鼓励思考、开展创新性开拓性业务工作,形成争相创新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任务,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对照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典型,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比学赶超”活动,明确学习赶超目标和计划,着力培养干部会组织协调、会督导检查、会抓问题整改的能力,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

2.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深入分析应急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性问题,指导和帮扶企业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大企业帮扶小企业活动,整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应急干部队伍深入车间、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将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近年来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送到企业、送到岗位,委托高等院校、职业和技工院校、中介服务等第三方培训从业单位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帮助企业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解决“意识不到、发现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第一”的宗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惩治腐败

排查建立应急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廉政风险点清单,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资质审批、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对发现的各类腐败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扫黑除恶

聚焦项目工程建设等易滋生黑恶势力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清查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承揽工程、恶意竞标等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进行“回头看”和全面梳理,坚持“一案双查”,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三、时间安排

(一)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即日起-2022年1月底)。对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梳理自查问题不足,从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二)深入排查、综合研判(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组织企业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以及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成果,认真自查自纠本企业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街区对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分析问题矛盾,提出对策措施。

(三)专项整治、健全制度(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各街区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系统整治,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整治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隐患产生规律,研究制定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以及监管执法政策措施,系统性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四)查漏补缺、固化经验(2022年12月)。对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个方面是否还存在漏洞。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固化成为制度成果,健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推进工作落实。始终坚持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目标导向,确保“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以零容忍态度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事故,多重布控、纵深防御,确保应急系统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统筹兼顾。各街区要将“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密切结合,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议事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科学安排各项任务目标,积极发动各方力量,综合采取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聚集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区应急局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调度掌握各街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区要加大“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同时,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四位一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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