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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1-02617 成文日期: 2021-09-17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莱政办发〔2021〕17号关于《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09- 17 11: 08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1年8月20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要求各区市认真开展部署。

二、 决策依据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电〔2021〕5号)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确重点参保缴费工作和各部门职责分工,起草了该文件。

四、 起草过程

对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电〔2021〕5号)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的文,结合我区征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五、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重点工作分工、缴费计划、征缴渠道、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对职工医保扩面工作、居民参保缴费进度计划做出明确规定。各街道园区、区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民政、残联、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驻区各高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我区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2年医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陶为浩,联系电话:0535-6716037

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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