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烟莱政办发〔2021〕17号关于《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1年8月20日,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要求各区市认真开展部署。
二、 决策依据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电〔2021〕5号)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确重点参保缴费工作和各部门职责分工,起草了该文件。
四、 起草过程
对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电〔2021〕5号)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32号)的文,结合我区征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做好莱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五、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重点工作分工、缴费计划、征缴渠道、工作进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对职工医保扩面工作、居民参保缴费进度计划做出明确规定。各街道园区、区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民政、残联、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驻区各高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我区全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2年医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陶为浩,联系电话:0535-6716037
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