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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LS/2021-05846 成文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31号:关于“设立加装电梯社区服务站提案 ”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1 19:59 访问次数: 字号:[ ]

刘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加装电梯社区服务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根据市住建局出台的《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制订了《莱山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已由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意见》根据莱山区实际情况,细化了各部门、单位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办理流程。根据文件要求,各街道园区目前已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属地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纠纷调解、结果见证等工作,协助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方案公示、项目申报、工程招标、维护管理等工作,以及协调加装电梯工程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优先办理相关服务事项。同时,2020年已选定鹿鸣小区两部加装电梯作为试点,目前已完成施工,正在进行验收。

《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已于4月30日到期,市住建局正在组织相关部门重新修订。待新文件发布后,我局将重新组织修订莱山区加装电梯相关政策。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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