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1年8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5号),要求各区市认真组织实施。
二、决策依据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5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重点目标、攻坚任务和责任单位,起草了该文件。
四、起草过程
烟台市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梳理,起草初步分工方案,形成《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要求征求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等38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会签结束后按程序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任务分工。文件围绕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全面抓好17项指标优化提升、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四项重点工作,制定了39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卡实时间节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组织架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宣传舆情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
三、解决企业诉求。围绕解决人才用工、能耗煤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审批服务、土地、资金、法律、基础设施配套、科技创新等10个领域问题,分别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小组,对热线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
联系人:王紫雯,联系电话:6892102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