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0042791846/2021-02555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政府公报录入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烟莱政办发〔2021〕16号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重点目标、攻坚任务和责任单位,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注重企业诉求的受理解决。 1.完善提升“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涉企问题一口受理、交办、反馈、考核,实现“一个平台管理、分类统筹办理、各方联动、高效处置”。(牵头部门:区大数据局、区政府办公室、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走访听取企业诉求。9月下旬前,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活动,认真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3.做好“政企通”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涉企知识库内容,配合市级完善区级政策专家库,抓好分级培训和动态调整,着力提升专线在线即时答复率。(牵头部门: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4.建立涉企问题协调专项小组。9月中旬前,围绕解决人才用工、能耗煤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审批服务、土地、资金、法律、基础设施配套、科技创新等10个领域问题,分别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名单附后),对热线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5.开展“帮帮团”企业援助服务。9月中旬,组建由律师、法官、人民调解员、金融专家、政策专家等组成“帮帮团”服务企业团队,采取驻点受理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快速解决企业诉求。(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6.建立企业诉求“清零”机制。以“事要解决、企业满意”为目标,完善专线办理工作闭环,每月对于合理诉求未解决、企业不满意的市12345热线的一般工单,明确“清零”时限,纳入企业诉求“清零”台账,进行销号管理,确保诉求清零见底。(牵头部门: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7.指导企业做好问卷填报。认真研究去年国评的企业调查问卷,指导企业安排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问卷填报,确保问卷填报质量。工作中要尊重企业意愿,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填报,不得强制企业按标准答案答题、不得代替企业答题,更不得干扰或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牵头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各街道园区) (二)强化涉企政策的落地实施。 8.继续做好政策梳理解读和媒体发布。抓好区级“免申即享”政策事项的落实实施,并推出惠企政策合订本,免费发放到全区企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采取新闻发布会、访谈、动漫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9.开展全区政策“大起底”“大修订”。9月中旬前,以部门为单位对政策进行“立改废释”,重新修订发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红利的政策清单式文件。(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0.开展政策落地联合检查。9月中旬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对各部门政策梳理和落地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1.改版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10月中旬前推出新改版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区政府网站建设标准进行规范,推动区级政府网站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2.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配套措施、服务指南等,全量、全渠道予以公开。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三)全面深化简政放权。 13.及时承接上级下放权力。结合区级工作需要,及时提出用权需求,协助上级精准放权;对上级统一收回的下放事项,及时停止办理。对国家取消下放事项、取消证明材料未及时在平台调整等类问题,9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4.加快推进向省级园区放权赋能。按照“一次赋权、分批承接”的原则,对照《烟台市向省级园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区级向省级园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由各省级园区结合自身需要和承接能力分批承接,确保放权赋能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莱山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 15.强化划转、承接权力审管联动。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即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信息联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告知、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6.实施“两免”政策。加快应用推广证照和数据服务中台,做到凡是部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四)不断优化监管手段。 17.以信用为基础强化精准化监管。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探索建立以行业信用评价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提高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开展精准化、靶向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8.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统筹力度,将更多部门、更多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达到30个以上,抽查事项增加到140个以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打扰。(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9.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 20.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创新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五)增强涉企服务便利度。 21.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行动。对于平台查询精准度不高、办事指南准确度不高、办事重复注册验证等类问题,10月上旬前完成清理整顿;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平台注册用户量、用户活跃度、即办件占比、网办深度、电子印章备案率、办件信息归集等有量化要求的指标,要实行周调度、月通报,10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提升。10月上旬前完成“全省通办”“双全双百”工作涉及的高频事项的标准化提升工作,年底前取得较大突破。推动“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数据同源,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之间“协同化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2.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做好政务服务“全省通办”的基础上,10月底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选取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接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圈。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3.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推动各业务信息系统与全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事项受理端统一入口和办结端统一出口管理模式。9月中旬前,全面摸清制约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的数据共享需求,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4.全面提升网上大厅办事便利度、“一网通办”覆盖度和网上办事深度。网办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相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压减80%以上;即办件占比平均不低于50%。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中旬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85%。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并行,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5.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网办比例和水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各部门按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逐要素、逐步骤开展网办路径的需求分析,与区大数据局共同打通全部网办路径。无省级以上自建系统的全程网办事项率9月份达到50%以上,年底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6.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12月底前,依托各街道园区便民(党群)服务中心以及便民服务站、代办点等,综合运用窗口、互联网、手机、一体自助机等形式,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收件、政银合作、自助服务等方式,推动基层高频服务事项“一门、一窗”办理和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7.整合运行网上“中介超市”。梳理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9月底前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实行“申请即入”。(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8.大力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10月底前,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政务服务窗口一线,进行“换位式”体验,找准政务服务流程堵点痛点,推动服务理念重塑、服务模式再造、服务质效提升。(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全面抓好17个指标优化提升 29.对标优化创新。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认真研究学习《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烟台市)》,省外看齐2020年国评前五的城市,省内对标济南、青岛、济宁、威海、淄博,补短板、抓创新。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工单》和新发现“难点、堵点问题清单”梳理工作。(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0.严格落实任务工单计划。9月上旬前,开展6、7月份任务工单完成情况“回头看”工作。9月份在完成当月任务工单推进落实的基础上,督导各部门做好未完成任务工单整改落实,确保9月底前上级交办工作全部完成。(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1.组织开展专题培训。9月10日前,视情组织集中办公,9月15日前,以2020年填报团队为基础,从相关单位抽选业务骨干进行补充,组建2021年迎评填报团队。围绕2021年评价重点内容,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协助填报人员准确理解评价题目,熟练掌握最新评价方法,提高参评技巧。(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2.完成案例初步筛查。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以“2020年国评、省评案例题目”“近2年国家、省重点关注行业、领域”“企业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为重点,形成“重点政策措施清单”。各二级指标责任部门结合清单,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梳理优秀案例(比例不低于台账的15%),报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审核。9月底前完成案例筛查。(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3.抓好迎评填报。9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工单销号复核,对前期梳理的优秀案例进行细致筛查,选取最优案例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集中填报典型案例。10月5日-10日,制定填报计划,完成开展填报材料标准化整理工作。10月中旬,组织各部门配合迎评填报团队完成填报答题。(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4.总结迎评工作。测评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单位对测评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对考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适时组织指标牵头单位开展调研学习。组织17个指标牵头单位,结合国评评测重点和国家、省最新要求,吸纳外地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在基本完成补齐短板差距的前提下,围绕创新突破,制定《莱山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35.打造我区营商环境品牌。以省市一流目标,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打造样板工程,总结推广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创树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莱山品牌”。(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6.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强化数字媒体的应用,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有效的广而告之,推动改革更加“接地气”,营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7.做好舆情应对。对市场主体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跟进,全面了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尽快解决,避免形成大的舆论舆情。(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38.加强组织领导。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宣传舆情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实行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制度和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定期集中开会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抓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期完成。(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9.强化调度推进。围绕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情况、“四上”达标企业纳统情况、法治市场环境建设、数据共享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全程网办率情况、“放管服”改革情况、12345“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宣传情况等指标,量化细化每项指标标准,建立系统完备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附件:1.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2.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工 作组及主要职责 3.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蒋海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陆 涵 区政府副区长 陈浩鹏 区政府副区长 辛 迅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刘兆潭 区政府副区长 王 磊 区政府党组成员、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主任 黄晨林 区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局局长 柳晓宁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路朋锟 区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车榕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考核评价中心主任、89000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永壮 区法院副院长 于振浩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军卫 区司法局局长 赵永学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学东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葛卫华 区商务局局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唐 磊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 东 区应急局局长 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朋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竹明 区统计局局长 时晓阳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金 帅 区大数据局局长 刘晓文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滕进飞 区税务局局长 柳海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 岩 烟台供电公司莱山供电中心主任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王隆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继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群策同志、区大数据局局长金帅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张士海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吕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 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舆论宣传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政管办主任 金 帅 区大数据局局长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路永光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紫雯 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区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部署要求等相关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定期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统计。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负责。 二、业务推进组 组 长: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宋丽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永壮 区法院副院长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静 区商务局副局长 栾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辛宏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永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 炜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志勇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 平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赵旭东 区税务局副局长 宋振伟 烟台供电公司莱山供电中心副主任 宋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部署落实全区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推进工作,重点抓好17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二级指标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性工作以及任务工单推进落实;负责对上工作信息报送,对内宣传素材提供;负责建立17个指标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台账,定期汇总报送全区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营商环境国评、省评的组织实施、整改提升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负责。 三、系统提升组 组 长:金 帅 区大数据局局长 成 员:栾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孙元章 区大数据局副局长 宋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路晓玉 区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中相关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等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自建系统的接口对接;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化提升。具体工作由区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负责。 四、企业服务组 组 长: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宋丽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谢明明 区法院副院长 周学礼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丛学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鲍 宁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永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 静 区商务局副局长 辛宏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志勇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邱树婷 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 泓 区动能办副主任 王艳云 莱山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 孙晓玲 莱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传江 解甲庄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吕少宁 初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晓杰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 姜 华 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士华 院格庄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挂职) 王爱明 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艳霞 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活动,制定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建立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台账,及时上传到烟台“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负责牵头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指导企业做好问卷填报。负责建立健全12345“政企通”专线企业服务、问题解决、政策推送机制。具体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负责。 五、宣传舆情组 组 长: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栾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宋光政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乔文泽 莱山广播电视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王洪葳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康圣洋 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主要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平台统筹规划、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宣传工作,及时大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好网上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业务推进组、企业服务组进行协调处理。具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 六、监督执纪组 组 长: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成 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受理举报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人才用工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车榕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考核评价中心主任、89000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能耗煤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蒋海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黄晨林 区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 三、生态环保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刘兆潭 副区长 副组长:柳海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家瑞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蒋海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于 东 区应急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 五、审批服务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土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陈浩鹏 副区长 副组长:孙学东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晓文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裴宁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 七、资金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蒋海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柳晓宁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时晓阳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陈浩鹏 副区长 副组长:姜剑锋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学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裴宁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法律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辛 迅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刘典良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军卫 区司法局局长 路永光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 十、科技创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刘兆潭 副区长 副组长:曲 悦 区科技局局长 李家瑞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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