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莱山区政府公报
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1-02555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录入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莱政办发〔2021〕16号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20

 

 

莱山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重点目标、攻坚任务和责任单位,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着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注重企业诉求的受理解决。

1.完善提升“政企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涉企问题一口受理、交办、反馈、考核,实现“一个平台管理、分类统筹办理、各方联动、高效处置”。(牵头部门:区大数据局、区政府办公室、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走访听取企业诉求。9月旬前,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活动,认真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3.做好“政企通”服务工作。及时更新涉企知识库内容,配合市级完善区级政策专家库,抓好分级培训和动态调整,着力提升专线在线即时答复率。(牵头部门: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4.建立涉企问题协调专项小组。9月中旬前,围绕解决人才用工、能耗煤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审批服务、土地、资金、法律、基础设施配套、科技创新等10个领域问题,分别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名单附后),对热线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5.开展“帮帮团”企业援助服务。9旬,组建由律师、法官、人民调解员、金融专家、政策专家等组成“帮帮团”服务企业团队,采取驻点受理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快速解决企业诉求(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6.建立企业诉求“清零”机制。以“事要解决、企业满意”为目标,完善专线办理工作闭环,每月对于合理诉求未解决、企业不满意的市12345热线的一般工单,明确“清零”时限,纳入企业诉求“清零”台账,进行销号管理,确保诉求清零见底。(牵头部门: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7.指导企业做好问卷填报。认真研究去年国评的企业调查问卷,指导企业安排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问卷填报,确保问卷填报质量。工作中要尊重企业意愿,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填报,不得强制企业按标准答案答题、不得代替企业答题,更不得干扰或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牵头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营商环境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各街道园区)

(二)强化涉企政策的落地实施。

8.继续做好政策梳理解读和媒体发布。抓好区级“免申即享”政策事项的落实实施,并推出惠企政策合订本,免费发放到全区企业;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采取新闻发布会、访谈、动漫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9.开展全区政策“大起底”“大修订”。9中旬前,以部门为单位对政策进行“立改废释”,重新修订发布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红利的政策清单式文件。(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10.开展政策落地联合检查。9旬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对各部门政策梳理和落地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1.改版提升区政府门户网站。10中旬前推出新改版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区政府网站建设标准进行规范,推动区级政府网站建设再上新台阶。(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2.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配套措施、服务指南等,全量、全渠道予以公开。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三)全面深化简政放权。

13.及时承接上级下放权力。结合区级工作需要,及时提出用权需求,协助上级精准放权;对上级统一收回的下放事项,及时停止办理。对国家取消下放事项、取消证明材料未及时在平台调整等类问题,9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4.加快推进向省级园区放权赋能。按照“一次赋权、分批承接”的原则,对照《烟台市向省级园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区级向省级园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由各省级园区结合自身需要和承接能力分批承接,确保放权赋能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莱山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

15.强化划转、承接权力审管联动。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即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信息联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告知、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16.实施“两免”政策。加快应用推广证照和数据服务中台,做到凡是部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四)不断优化监管手段。                

17.以信用为基础强化精准化监管。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探索建立以行业信用评价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提高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开展精准化、靶向性监管,实现“无事不扰”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8.加强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统筹力度,将更多部门、更多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达到30个以上,抽查事项增加到140个以上,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打扰。(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19.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

20.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包容审慎对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对新设立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创新通过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责令改正、行政建议等柔性监管与服务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五)增强涉企服务便利度。

21.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行动。对于平台查询精准度不高、办事指南准确度不高、办事重复注册验证等类问题,10上旬前完成清理整顿;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平台注册用户量、用户活跃度、即办件占比、网办深度、电子印章备案率、办件信息归集等有量化要求的指标,要实行周调度、月通报,10月底前取得实质性提升。10上旬前完成“全省通办”“双全双百”工作涉及的高频事项的标准化提升工作,年底前取得较大突破。推动“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数据同源,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之间“协同化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2.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做好政务服务“全省通办”的基础上,10月底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选取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接入京津冀区域通办圈。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3.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推动各业务信息系统与全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事项受理端统一入口和办结端统一出口管理模式。9中旬前,全面摸清制约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的数据共享需求,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4.全面提升网上大厅办事便利度、“一网通办”覆盖度和网上办事深度。网办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相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压减80%以上;即办件占比平均不低于50%。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中旬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85%。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并行,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5.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网办比例和水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各部门按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逐要素、逐步骤开展网办路径的需求分析,与区大数据局共同打通全部网办路径。无省级以上自建系统的全程网办事项率9月份达到50%以上,年底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6.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12月底前,依托各街道园区便民(党群)服务中心以及便民服务站、代办点等,综合运用窗口、互联网、手机、一体自助机等形式,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收件、政银合作、自助服务等方式,推动基层高频服务事项“一门、一窗”办理和街道、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园区)

27.整合运行网上“中介超市”。梳理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9月底前做好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实行“申请即入”。(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8.大力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10月底前,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政务服务窗口一线,进行“换位式”体验,找准政务服务流程堵点痛点,推动服务理念重塑、服务模式再造、服务质效提升。(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全面抓好17个指标优化提升

29.对标优化创新。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认真研究学习《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烟台市)》,省外看齐2020年国评前五的城市,省内对标济南、青岛、济宁、威海、淄博,补短板、抓创新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工单》和新发现“难点、堵点问题清单”梳理工作。(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0.严格落实任务工单计划。9月上旬前,开展6、7月份任务工单完成情况“回头看”工作。9月份在完成当月任务工单推进落实的基础上,督导各部门做好未完成任务工单整改落实,确保9月底前上级交办工作全部完成。(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1.组织开展专题培训。9月10日前,视情组织集中办公,9月15日前,以2020年填报团队为基础,从相关单位抽选业务骨干进行补充,组建2021年迎评填报团队。围绕2021年评价重点内容,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协助填报人员准确理解评价题目,熟练掌握最新评价方法,提高参评技巧。(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2.完成案例初步筛查。由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以“2020年国评、省评案例题目”“近2年国家、省重点关注行业、领域”“企业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为重点,形成“重点政策措施清单”。各二级指标责任部门结合清单,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梳理优秀案例(比例不低于台账的15%),报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审核。9月底前完成案例筛查。(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3.抓好迎评填报。9月底前完成主要任务工单销号复核,对前期梳理的优秀案例进行细致筛查,选取最优案例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集中填报典型案例。10月5日-10日,制定填报计划,完成开展填报材料标准化整理工作。10月中旬,组织各部门配合迎评填报团队完成填报答题。(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4.总结迎评工作。测评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单位对测评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对考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适时组织指标牵头单位开展调研学习。组织17个指标牵头单位,结合国评评测重点和国家、省最新要求,吸纳外地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在基本完成补齐短板差距的前提下,围绕创新突破,制定《莱山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35.打造我区营商环境品牌。以省市一流目标,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打造样板工程,总结推广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创树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莱山品牌”。(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6.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强化数字媒体的应用,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有效的广而告之,推动改革更加“接地气”,营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7.做好舆情应对。对市场主体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跟进,全面了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尽快解决,避免形成大的舆论舆情。(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38.加强组织领导。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宣传舆情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实行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制度和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定期集中开会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抓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期完成。(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39.强化调度推进。围绕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情况、“四上”达标企业纳统情况、法治市场环境建设、数据共享情况、政务公开情况、全程网办率情况、“放管服”改革情况、12345“政企通”企业服务专线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宣传情况等指标,量化细化每项指标标准,建立系统完备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街道园区)

 

附件:1.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2.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工 

作组及主要职责

3.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蒋海华  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陆  涵  区政府副区长

            陈浩鹏  区政府副区长

            辛  迅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刘兆潭  区政府副区长

            王  磊  区政府党组成员、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主任

黄晨林  区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局局长

柳晓宁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员:路朋锟  区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车榕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考核评价中心主任、89000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永壮  区法院副院长

于振浩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军卫  区司法局局长

赵永学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学东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葛卫华  区商务局局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  东  区应急局局长

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朋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竹明  区统计局局长

时晓阳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金  帅  区大数据局局长

刘晓文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滕进飞  区税务局局长

柳海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  岩  烟台供电公司莱山供电中心主任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王隆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继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群策同志、区大数据局局长金帅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张士海同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吕文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莱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

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推进组、系统提升组、企业服务组、舆论宣传组、监督执纪组6个工作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推进。

一、综合协调组

  长: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政管办主任

    区大数据局局长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路永光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紫雯  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协调政府办公市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部署要求等相关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定期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统计。具体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转变综合科负责。

二、业务推进组

组  长: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  员:宋丽红  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永壮  法院副院长

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静  区商务局副局长

栾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辛宏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永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炜  统计局副局长

张志勇  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李  平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赵旭东  税务局副局长

宋振伟  烟台供电公司莱山供电中心副主任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规划、部署落实全营商环境基础建设推进工作,重点抓好17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二级指标责任单位填报基础性工作以及任务工单推进落实;负责对上工作信息报送,对内宣传素材提供;负责建立17指标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台账,定期汇总报送全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营商环境国评、省评的组织实施、整改提升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负责。

三、系统提升组

组  长:    区大数据局局长

成  员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孙元章  区大数据局副局长

宋  涛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路晓玉  区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中相关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等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应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自建系统的接口对接;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化提升。具体工作由区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负责。

四、企业服务组

  长:张士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动能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宋丽红  自然资源局局长

谢明明  法院副院长

周学礼  公安治安大队大队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于晓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财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丛学军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鲍  宁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永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商务局副局长

辛宏伟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志勇  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邱树婷  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泓  区动能办副主任

王艳云  莱山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

孙晓玲  莱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传江  解甲庄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吕少宁  初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晓杰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

姜  华  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士华  院格庄街道办事处工委委员(挂职)

王爱明  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艳霞  89000民生服务中心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活动,制定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建立企业反映强烈难点痛点问题台账,及时上传到烟台“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负责牵头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指导企业做好问卷填报。负责建立健全12345“政企通”专线企业服务、问题解决、政策推送机制。具体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89000民生服务中心负责。

五、宣传舆情组

组  长:李继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宋光政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乔文泽  莱山广播电视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王洪葳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康圣洋  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主要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平台统筹规划、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宣传工作,及时大力宣传我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好网上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业务推进组、企业服务组进行协调处理。具体工作由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

六、监督执纪组

组  长:韩慧艳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成  员: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受理举报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附件3

10个领域专项小组成员名单

 

一、人才用工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组  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车榕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考核评价中心主任、89000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能耗煤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蒋海华  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黄晨林  区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

三、生态环保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刘兆潭  副

副组长:柳海涛  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家瑞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

四、安全生产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蒋海华  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  东  应急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应急局。

五、审批服务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苏宣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张群策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吕文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土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陈浩鹏  副

副组长孙学东  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刘晓文  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裴宁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

七、资金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蒋海华  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柳晓宁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隆尧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时晓阳  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陈浩鹏  副

副组长:姜剑锋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学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裴宁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法律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辛  迅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刘典良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军卫  司法局局长

路永光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委政法委。

十、科技创新问题解决专项小组

  长:刘兆潭   副

副组长:     科技局局长

李家瑞   区行政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科技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