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关于全面开展12-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告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区决定全面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

我区自8月17日开始在所有街道园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全面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区内居住并在区内上学的学生(包含2021级毕业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安排和通知;区内居住区外上学及非在校人群到所在村居社区或街道报名预约,由街道统一组织安排和通知,按通知时间进行接种。每天接种时间为8:00至18:00。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期间暂停18岁及以上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恢复时间将根据情况适时决定,以公告时间为准。

二、接种地点

三、接种禁忌

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四、注意事项

1.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陪同或委托他人陪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应提前自测体温,体温超过37.3℃不予安排接种。

2.接种前实行二码联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避免人群扎堆;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经停史、接触史的人群暂缓接种。

3.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4.接种前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医生完成健康问询,签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完成接种;接种后到留观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5.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预约接种,在校学生由学校集体预约,非在校人群及学校不在我区的由街道预约接种,非预约不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是对我们自己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青少年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要人群,请各位家长和学生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种,达到应接尽接,早日实现全民免疫屏障。


莱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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