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3004311690H/2021-01627 成文日期: 2021-07-28
发布机构: 莱山区莱山街道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烟征公告〔2021〕2003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20年5月12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现将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烟征公告〔2021〕2003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土地征收概况

为提供烟台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北、规划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村、东沟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7333公顷;用途:体育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北、规划路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村拟征收土地面积6.8766公顷;用途:普通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北、规划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村拟征收土地面积4.4053公顷;用途:普通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莱源路以西、烟台植物园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村、东沟村拟征收土地面积4.7226公顷;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用地情况

本次征收南村、东沟村土地位于莱山区莱山街道南村、东沟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17.7378公顷,其中农用地16.0640公顷其中耕地8.9814公顷)、建设用地0.3438公顷、未利用地1.330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烟台市莱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12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规定执行。

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地块所在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金滩东路1889号

联系电话:0535-6906536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人:李莹莹

邮箱:sdtzzxs@126.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莱山区莱山街道南村、东沟村村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家庭情况及收入来源;

6、土地征收完成后,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下一阶段因住宅、商服、交通、体育等项目建设带来的环保问题的态度;

7、如果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的解决方式;

8、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9、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