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莱山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问:制订此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烟台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7月22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烟台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2号)。
问:方案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以烟台市实施方案为依据,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莱山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就莱山区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部署。
问: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莱山区2021年须完成1654户城区清洁取暖和5.96万平方米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其中,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主要在莱山街道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主要在莱山经济开发区、初家街道开展。
问:都涉及哪些补贴政策?
答:(一)清洁取暖改造方面
莱山区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主要采取气代煤的技术路径。气代煤采暖用户采暖季不执行阶梯气价,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同时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每立方米0.4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800立方米,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二)建筑节能改造方面
莱山区2021年建筑节能改造主要以城区居住建筑进行外墙保温实现。对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的比例分担。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我区结合旧村改造项目募集社会资本补足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