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00042603877LS/2021-05644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社会建设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5034号:关于“政府规划变更涉及企业土地使用权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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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吉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规划变更涉及企业土地使用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您提出的位于“高铁新城”2号线出口的水产冷藏加工企业宗地位于莱山经济开发区,恒辉路以东,杰瑞路以北。依据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该地块附近规划为轨道交通2号线站点,需要做好周边区域的土地空间统筹和控制工作。目前,我区规划部门已同土地所有权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下一步,将结合相关上位规划推进情况,统筹考虑企业的发展需求予以充分论证,切实保障企业的权益,提出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对我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区将虚心听取、认真研究采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