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烟莱政办发〔2021〕8号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4号),要求各区市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对照全市重点改革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4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各部门重点任务分工,起草该文件。
三、起草过程
市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梳理,起草初步分工方案,形成《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社局等3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会签结束后按程序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文件从“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统筹协调”四个方面明确了64项重点任务以及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求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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