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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029R/2021-07321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机构: 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烟台市莱山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 05- 13 14: 43 访问次数: 字号:[ ]

问:政策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执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突出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清查我区城市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制订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 号)、《烟台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1〕13号)。

问:都涉及哪些内容?

答:《烟台市莱山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清查范围和在内容、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任务分工、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

一是清查范围和内容。莱山区建成区内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工程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及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及有关生产经营和公共事业的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审批信息。

二是整治重点。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违法占地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由无资质单位设计、施工、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等问题情形。

三是实施步骤。专项清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边动员、边清查、边整治、边规范,同步进行、压茬推进。第一阶段:全面动员,详细排查(2021年6月20日前);第二阶段:压实责任,依法整治(2023年12月20日前);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24年6月30日前)。

四是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统筹各自领域城市房屋建筑“三违” 专项清查工作,突出抓好问题查处整改。

五是保障措施。建立全区城市房屋建筑“三违”专项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清查工作。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重大问题协商机制,“一盘棋”式推进清查工作。卡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承担专项清查关键性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对各街区专项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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