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K21218864F/2021-07291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预警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函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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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自3月10日起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同意, 决定自3月10日1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3月 10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 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开展督查检查,每天下午三点前将工作情况汇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6881835 电子邮箱:lshbj6882470@yt.shandong.cn
莱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