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K21218864F/2021-07290 | 成文日期: | 2021-12-19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预警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函1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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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区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12月19日11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2月2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 请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开展督查检查,每天下午三点前将工作情况汇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婧源 联系电话:6881835 电子邮箱:lshbj6882470@yt.shandong.cn
莱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