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600004279109J/2021-06040
成文日期:2021-12-15
发布机构:莱山区公安分局
组配分类: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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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600004279109J/2021-06040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公安分局 |
组配分类: |
治安管理 |
火灾隐患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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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5
16:34 |
信息来源:莱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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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群众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群众室内活动增多,诱发火灾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火灾风险交织叠加,极易导致火灾尤其是“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公安机关要联合消防对小区物业、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开展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清理私拉乱接电线、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和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小餐饮、小企业等“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火灾源头防范的重要环节,结合季节变换,加大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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