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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0-04016 成文日期: 2020-05-08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有效性:
关键词: 农村 人居环境 机关代字: 烟莱政办发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5- 14 14: 24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政办发【2020】9号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集中攻坚,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莱山美丽宜居乡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改善村容村貌(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广泛发动群众,有序清理村内私搭乱建、乱涂乱画,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抓好“四大堆”“残垣断壁”专项治理。2020年内所有街区公共空间得到有效整治,村庄大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2.抓好村庄道路硬化。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2020 年改造农村公路18公里,改造危桥3座,全面完成三年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区公路养护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3.实施乡村绿化行动。统筹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城乡绿化美化五大重点工程,搞好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置土地绿化,加强街道庭院、公共场所绿化,进一步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工程。2020年确保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1100亩的任务,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4.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2020年年底前全区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村村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责任单位: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5.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基本解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推动有机肥补助等政策落到实处,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粪肥科学还田指导,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全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合机制,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大废旧农膜、农业包装物等回收利用力度,探索推行“谁生产、谁回收”生产责任延伸制,加快建立回收网点,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全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6.扎实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四边”(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特别是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和生活垃圾,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7.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户集、企收、区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8.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牵头各街区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9.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布局。结合农村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污水规模等要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模式与工艺。对胶东调水工程输水沿线、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和环渤海区域等重点关注区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建设运行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长效化。2020年年底前36.36%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10.开展村庄水环境清理。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20 年年底前所有村庄完成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所有街区建立完善水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四)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11.加大农村户厕改造力度。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尊重群众意愿,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切实提高改厕成效,真正做到改一户、成一户、管用一户。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12. 完善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突出改厕后续管护,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加强服务站建设,鼓励各街区将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提高农村厕所管护服务水平。2020年所有街区重点做好改后厕所定期收运粪液并进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五)加强村庄规划编制(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牵头)

13.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实际,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迫切、工作积极性高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力争到2020年底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认真总结村庄规划工作经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4. 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创建完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统筹谋划和工作推进力度。区级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和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工作,抓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街区履行主体责任并对整治效果负责,村居具体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前安排好资金预算,突出工作重点,整合相关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项目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三)加强督查评估。省里自2020年开始,每季度组织一次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反馈。市级对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区级参照省、市做法,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推进机制,每月对各街区进行督查,年度评分结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具体督查评估工作由区委农办牵头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将承担的重点指标量化分解到街区,细化评分标准,制定本部门考核方案,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建立奖罚机制。市里对季度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分别倒扣40万元、60万元、80万元。按照市里的奖罚机制,在季度评比中出现的奖罚金额,由接受检查的街区按比例承担奖罚。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凡是在省、市级督查中出现扣分的街区,每出现一处,分别扣除该街区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费2万元、1万元,凡被上级通报的,每出现一次扣除10万元、5万元,所有扣除经费用于奖补有加分项的街区。

附件: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序号 指标目标任务责任部门
村容村貌    提升村庄公共环境有序清理村内私搭乱建、乱涂乱画,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抓好“四大堆”“残垣断壁”专项治理,村庄大环境整洁有序。区农业农村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2020年改造农村公路18公里,改造危桥3座。公路养护中心
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绿化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1100亩的任务,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区自然资源局
“美丽庭院”创建2020年年底全区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村村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区妇联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区农业农村局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
生活垃圾治理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户集、企收、区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比例达到10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0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牵头各街区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活污水治理11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36.36%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农业农村局

12开展村庄水环境清理所有村庄完成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完善水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厕所改造   13做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卫生健康局

14完善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重点做好改后厕所定期收运粪液并进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农业农村局

村庄规划    15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力争到2020年年底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应编尽编。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
以美丽乡村示范引领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     16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
17创建完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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