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莱政发【2020】4号
省自然资源厅:
烟台市莱山区2006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2006]1218号)。烟台市莱山区201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2013]446号)。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2016]865号)。烟台市2017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鲁政土字[2018]673号)。以上4个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有关情况如下:
一、烟台市莱山区2006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06]1218号)
(一)用地范围。烟台市莱山区2006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涉及滨海路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孔家滩等3个社区,共2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滨海路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于家滩等2个社区,共2宗地。2宗地分别为:A地块和B地块。
(二)用地面积。烟台市莱山区2006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33.4339公顷。根据《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6.0001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6.0001公顷;按地块分:A地块2.1414公顷,B地块3.8587公顷。
(三)开发用途。烟台市莱山区2006年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2宗,拟开发用途:A地块为住宅用地,B地块为住宅用地。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烟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及所涉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莱山区人民政府。
二、烟台市莱山区201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13]446号)
(一)用地范围。烟台市莱山区201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共涉及莱山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郝家庄1个村,共2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莱山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郝家庄1个村,共2宗地。2宗地分别为:1号地块和2号地块。
(二)用地面积。烟台市莱山区201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9.2012公顷。根据《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0.3782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0.3782公顷;按地块分:1号地块0.0621公顷,2号地块0.3161公顷。
(三)开发用途。烟台市莱山区201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2宗,拟开发用途:1号地块为住宅用地,2号地块为住宅用地。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烟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及所涉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莱山区人民政府。
三、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16]865号)
(一)用地范围。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共涉及莱山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2个街道(经济开发区),董家庄、车家疃2个村,共1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莱山经济开发区1个经济开发区,董家庄1个村,共1宗地。1宗地为:1号地块。
(二)用地面积。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5.4606公顷。根据《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0.9721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0.9721公顷;按地块分:1号地块0.9721公顷。
(三)开发用途。烟台市莱山区201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内涉及林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1号地块为住宅用地。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烟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及所涉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莱山区人民政府。
四、烟台市2017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鲁政土字[2018]673号)
(一)用地范围。烟台市2017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共涉及滨海路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房家等3个村(社区),共4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滨海路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房家1个村,共1宗地。1宗地为:1号地块。
(二)用地面积。烟台市2017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总面积5.9260公顷。根据《烟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0.0869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0.0869公顷;按地块分:1号地块0.0869公顷。
(三)开发用途。烟台市2017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范围内涉及林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1号地块为住宅用地。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烟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及所涉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莱山区人民政府。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