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监管>国有企业信息>国企监管信息披露
索引号: 11370613004260942G/2020-05242 成文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莱山区财政局 组配分类: 国企监管信息披露
莱山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0-12-31 09:20 访问次数: 字号:[ ]

莱山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流程

为做好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规范常态化移交行为,特制定本流程:

一、街道确认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由退休人员会同企业经办人确认信息并签字,企业盖章,一式三份,企业、个人、街道各存一份。退休人员或移交企业携带《信息表》至街道,街道具体经办人发放退休人员社区联系卡并盖章,社区联系卡一式三份,社区、企业、莱山区政府指定档案管理部门(烟台联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民集团)各一份。

二、社区报到

退休人员携带街道盖章的社区联系卡到选定的社区报到,社区工作人员建立退休人员管理台账并及时做好信息备案,视为退休人员接收完毕。

三、档案移交

企业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携带退休人员档案及两份街道已盖章的社区联系卡至联民集团,档案接收后联民集团在联系卡尾联盖章,一份由企业保存,一份由联民集团保存。

人社部门已经进行数字化的档案,由企业向人社部门获取数字档案光盘(密封件),随同退休人员纸质档案,由企业一并移交至联民集团。人社部门未进行数字化的退休人员档案,由联民集团进行数字化处理,产生的费用由移交企业按市场价或移交双方约定支付。

新办退休人员纸质档案入柜,数字化档案纳入数据库,视为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完毕。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