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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0-03796 成文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莱政发〔2020〕41号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12- 11 15: 25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0年12月8日,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印发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烟莱政发〔2020〕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内容解读于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9月24日,烟台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我们结合莱山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莱山区《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全区公共卫生体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实施意见》中对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联系人:莱山区卫生健康局 邹冬苑  

联系方式:671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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