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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0-00078 成文日期: 2020-01-15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执法主体名单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 01- 14 10: 52 访问次数: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41个)

烟台市莱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烟台市莱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烟台市莱山区科学技术局

烟台市莱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烟台市莱山区民政局

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

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烟台市莱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烟台市莱山区林业局)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烟台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烟台市莱山区水利局、烟台市莱山区畜牧兽医局)

烟台市莱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烟台市莱山区商务局

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局(烟台市莱山区中医药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烟台市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审计局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统计局

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莱山区档案局

烟台市莱山区国家保密局

烟台市莱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烟台市莱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黄海路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莱山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烟台市莱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区莱山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区院格庄街道办事处

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

区政府组成部门、区政府直属机构和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所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以上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组织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执法。

(三)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政府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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