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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19-11717 成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有效性:
关键词: 法治政府 机关代字: 烟莱政发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04- 12 10: 26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政发【2019】19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烟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莱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面完成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全市“典范之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开展优化企业开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简化水气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优化政务服务、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共享、营商环境评价等10个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等交由一个部门行使。严格承接落实上级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权力。对省政府削减的104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下发我区《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取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2项,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32项,明确由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411项。对照《山东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进行梳理,明确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25项。

3.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职责。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不断巩固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圆满完成“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煤炭减量替代、散煤清洁化和化工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等工作,处理群众来电投诉850多项,整改各类污染问题200多处,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部署,依法拆除中心城区及围子山保护区等各类违建295处,拆除面积14.1万平方米,强力震慑了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创新社会治理,高质量完成一系列重要节点及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战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保总成绩均居全市第一,获评山东省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先进区。高标准落实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和395元,救助困难群体2.1万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2018年,共审核登记政府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件。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影响和阻碍“四新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消除经济发展的实质性障碍。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共废止27项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就莱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莱山区2019年度重点民生事项等工作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3次,吸纳公众合理建议10余条。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均由区政府法制机构先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区政府法制机构对围子山自然保护区违建拆除、沟北国有土地征收等多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了12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到了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上政府常务会研究。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经费使用、考核评价等制度,引导法律顾问提供更加精准化服务。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12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40条,为重点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将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运行系统,并完成与省、市两级权力运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区政府法制机构共对10个区直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案卷抽查,共抽查案卷26卷,查出共性问题7项。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2.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区政府法制部门与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出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两法衔接”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移送案件的程序和标准、证据效力、信息共享的案件范围和内容、法律监督及责任追究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办法》的出台,加强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流程,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清理。2018年共注销不在执法岗位或不符合持证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22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市区两级80件人大代表建议、122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制度,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18年,全区各行政机关未出现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 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加强重点执法领域现场监督督查,通过听取执法重点难点汇报、执法回访评估等方式对城管、环保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检查。强化审计监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查处违规金额465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034万元,应上缴财政463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4万元,审计发现侵害人民群众利益18万元,移送处理金额101万元,移送事项5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复议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2018年,区行政复议机构处理行政复议26件,组织案件听证会1次,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到27%。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出庭应诉的负责人范围,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负责人出庭职责等内容。2018年全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全面、客观地总结、分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改进信访工作。2018年,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找准症结、剥丝解扣,迎春佳苑和凤凰新城产权证办理、中建材烟台企业破产清算、烟海高速连接线安置房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信访积案朝预期方向推进、逐步得以解决,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

(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落实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突出强调区级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区政府召开常务会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要点》,对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梳理、再细化,明确了六大方面的十八项任务,并根据具体任务要求明确了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综合考量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干部调研注重了解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成效,干部考察着重考量干部的法治素养,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办事等方面现实表现,并存入个人考察档案。

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同时围绕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各级干部结合本职岗位需求开展学法,将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市场经济秩序、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学习重点,极大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引导作用。注重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依法行政典型案例、法治新闻、法治热点,提升了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持续推进“法德共进”工作,按照“一堂一会一阵地”的建设目标,构建了区、街道、村居层级式网络,在全区机关、学校、村居、企业法德讲堂全覆盖达到100%,90%的村居建立了法德共促会,全区法治文化氛围愈发浓厚。

二、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制定措施、制度建设、落实任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未依法进行。部分重大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在出台之前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不够。部分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或决策,未能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二是简政放权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法定化、程序化和标准化。行政审批环节和效率,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还有优化的空间.

三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有薄弱环节。违法建筑、食品安全、市场经营秩序等重点领域查处力度不够,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例如证据制作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陈述申辩权保障不到位、救济告知和送达执行等存在瑕疵等。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未在法定期限答复、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提供形式不符合申请人要求等情况。部分单位存在公布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烟台市莱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全面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督导,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为契机,继续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和完善网上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工作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扎实推进“照后减证”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许可事项,压减企业开办流程和时间。继续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环节手续,切实利企便民。

(四)加强督查考核等工作。聚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积极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实践,梳理、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的核心要素,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复议、诉讼等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机关的履职能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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