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6130042791846/2018-05125
成文日期:2018-11-29
发布机构: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一次办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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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6130042791846/2018-05125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一次办好”清单 |
莱山区经信局“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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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29
10:04 |
信息来源:莱山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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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级 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莱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1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原厂区内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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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3706130100501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核准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1件):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2 | 新选址建设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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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3706130100501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核准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2件): 1.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申请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 | 需新征土地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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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3706130100501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核准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2件): 1.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或复印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4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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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 | 3706120100502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申请表原件1份; 2.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程项目概况简要情况原件1份; 4.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 5.确保电力设施安全措施的材料原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5 | 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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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3706130100503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 2.省油区办出具的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3.管道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管道企业资质证明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6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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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 3706120100504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申请表原件1份; 2.施工作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4.施工作业方案及防护方案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7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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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3706131000501 | 2 | 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备案通知书
| 申请与受理环节(2件): 1.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原件1份; 2.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设备和采用国产设备清单原件1份。 | 1 | 0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行政权力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注:1、标题的横线中填写“市级”或“县级”。县(市、区)向市报送本级总体工作情况时,要具体填写到“××县(市、区)”。 2、A栏中的“办理项”,是指由行政权力事项或其子项拆分而成的可在实体政务大厅或网上直接办理的事项,应为办理项概括出一个简洁适用的名称。 3、若办理项由行政权力事项子项拆分而成,则B、C、D、E栏均需填写;若办理项由行政权力事项直接拆分而成,则B、C栏不需填写, D、E栏需填写。 若行政权力事项子项本身即为办理项,则A栏与B栏填写内容相同;若行政权力事项本身为办理项,则A栏与D栏填写内容相同,B栏不再填写。 4、F栏,若办理项是只面向公民办理的,填写1;若只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填写2;若同时面向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办理,填写3。 5、G栏中的环节是指:⑴申请人因办理事项而与部门、单位之间形成的任何互动;⑵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与外部人员(如银行、律师、审计人员、公证人员等)之间形成的任何互动;⑶受申请人委托,代办机构(主要是中介服务机构)与部门、单位和上述外部人员之间的任何互动。 各环节按照先后顺序和逻辑关系排列起来并标注序号,即为流程。 6、H栏应填写办理项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不得出现“其他材料”等“兜底”性表述。若事项办理包括多个环节,需分环节列出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中的中介服务项目(是指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应加括号注明“中介服务项目”。 7、I栏中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一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⑴即办件计1/8个工作日;⑵有具体办理小时数且大于1小时小于8小时的计“办理小时数/8”个工作日;⑶无具体办理小时数且“上午提出申请、当日下午办结”计1个工作日;⑷“第一天提出申请,第二天办结”计2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8、J栏中的办理成本是指申请人办理事项所花费的全部成本。若办理事项不需交纳或支出任何费用,填写0。 9、M栏中,市直部门、单位填写是否是“全市通办”事项,县(市、区)部门、单位填写是否是“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10、N栏中,若明确办理项是受委托事项,填写“是”,并在该栏中说明是受哪个层级的哪个部门、单位委托;若不是受委托事项,填写“否”。 11、O栏中填写事项的具体类型,即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或其他行政权力。 12、本表格既作为各部门、单位开展梳理公布工作使用的表格,又作为县(市、区)职能办汇总情况使用的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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