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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25709U/2018-05112 成文日期: 2018-11-28
发布机构: 莱山区海洋渔业局 组配分类: “一次办好”清单
莱山区海洋与渔业局“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8-11-28 14:15 访问次数: 字号:[ ]

附件1
       区级    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报送部门单位(盖章):莱山区海洋与渔业局
序号办理项名称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服务对象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及数量承诺完成时限办理成本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是否为零跑腿事项是否为“全市通办全县(市、区)通办事项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备注
名称编码名称编码
1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海域使用及使用权变更、续期、注销和改变用途审核37061301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环节(6件):
1.海域使用申请书3份;
2.申请海域的坐标图3份;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3份;
4.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
5.保护区内开发项目提交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许可文件3份;
6.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3份。
5日0行政许可
2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批

海域使用及使用权变更、续期、注销和改变用途审核37061301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环节(6件):
1.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3份;
2.海域使用权证书3份;
3.海域使用金缴款凭证3份;
4.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的有关证明文件3份;
5.存在出租、抵押情况的,应当提交租赁、抵押协议3份;
6.相关资信证明材料3份。
5日0行政许可
3海域使用权续期审批

海域使用及使用权变更、续期、注销和改变用途审核37061301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环节(3件):
1.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3份;
2.海域使用权证书3份;
3.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3份。
5日0行政许可
4海域使用权注销审批

海域使用及使用权变更、续期、注销和改变用途审核37061301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3份;
2.身份证明文件2份(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3.海域使用权证书2份;
4.说明注销原因的有关材料2份;
5.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2份。
5日0行政许可
5海域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批

海域使用及使用权变更、续期、注销和改变用途审核37061301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3份;
2.身份证明文件2份(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3.海域使用权证书2份;
4.说明改变用途原因的有关材料2份;
5.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2份。
5日0行政许可
1因教学科研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审批

因教学科研确需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审批”3706130102902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决定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3件):
1.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申请文件1份;
2.因教学、科学研究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证明文件1份;
3.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1份(包括身份证明和申请使用海域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其中,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日0行政许可
1水域、滩涂养殖审核

水域、滩涂养殖审核“3706130102903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决定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6件):
1.养殖证申请表1份;
2.法人、组织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海域使用权证书复印件1份;
4.水域滩涂界址图1份;
5.镇街、村庄书面证明1份;
6.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应提交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1份。
3日0行政许可
1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370613010290431.申请与受理;
2.发放审批决定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申请书》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证明苗种场所有权、经营权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苗种生产场地环境状况说明和水质检测报告1份;
5.合法有效的苗种或亲本检验、检疫报告1份。
5日0行政许可
1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审查)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审查)“3706130102905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与受理环节(3件):
1.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3份;
2.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相关说明1份;
3.建设渔业港口论证报告书1份。
2日0行政许可
1渔业捕捞许可(审核)

渔业捕捞许可(审核)“370613010290631.申请与受理;
2.审核合格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
申请与受理环节(6件):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3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1份;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1份;
4.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1份;
5.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3份;
6.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1份。
2日0行政许可
1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3706130102907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发放特许捕捉许可。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5份;
2.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1份;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1份;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1份;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日0行政许可
1渔业船舶初次检验

国内渔船检验证书核发“3706130102908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检验证书核发。
申请与受理环节(7件):
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1份;
2.渔政批准造船(或买船)的准造(更新)证副本1份;
3.经审批的设计图纸资料及审图意见书1份;
4.渔业船舶建造或购买合同书复印件1份;
5.渔业船舶船名号审批文件1份;
6.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1份;
7.船籍注销证明(引进船舶)1份。
3日0行政许可
2渔业船舶营运检验

国内渔船检验证书核发“3706130102908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检验证书核发。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1份;
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1份;
3.《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1份;
4.《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份;
5.《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日0行政许可
3渔业船舶临时检验

国内渔船检验证书核发“3706130102908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检验证书核发。
申请与受理环节(5件):
1.《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1份;
2.《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1份;
3.《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1份;
4.《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1份;
5.《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日0行政许可
1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审批
1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审批“3706130102909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与受理环节(3件):
1.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管理的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
2.装船时,申请办理《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1份;
3.卸船时,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报告相关情况说明1份(情况包括所装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质,包装情况和进港时间)。
4/8日0行政许可
1渔业船舶变更登记

渔业船舶登记“370613010291031.申请与受理;
2.登记证书变更。
申请与受理环节(8件):
1.《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1份;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航行签证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6.船名变更的,提交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1份;
7.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
8.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提交共有协议和共有各方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1份。
2日0行政许可
2渔业船舶注销登记

渔业船舶登记“370613010291031.申请与受理;
2.登记证书注销。
申请与受理环节(8件):
1.《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1份;
2.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居民身份证1份;
3.交回证书原件1份(包括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因证书灭失无法交回的,应当提交书面说明和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的证明材料;
4.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1份;
5.渔业船舶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其他法律文件1份;
6.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6个月以上的,提交有关渔港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1份;
7.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提交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1份;
8.渔业船舶拆解或销毁的,提交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1份。
2日0行政许可
3渔业船舶注册登记

渔业船舶登记“370613010291031.申请与受理;
2.登记证书注册。
申请与受理环节(11件):
1.《渔业船舶国籍登记和所有权登记业务申请表》1份;
2.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居民身份证1份;
3.制造渔业船舶,提交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1份;
4.购置渔业船舶,提交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1份;
5.因继承、赠与、拍卖以及法院判决等原因取得所有权的,提交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1份;
6.渔业船舶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1份;
7.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1份;
8.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1份;
9.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制造渔业船舶除外)1份;
10.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1份;
11.渔业船舶合法来源的文件1份。
2日0行政许可
1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审核

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审核“3706130102911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审核签证。
申请与受理环节(3件):
1.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1份;
2.渔业捕捞许可证复印件1份;
3.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复印件1份。
4/8日0行政许可
1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370613010291231.申请与受理;
2.现场查勘;
3.做出审批意见。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申请表1份;
2.工程结构与规格1份;
3.工程地形图、结构及其他足以说明该项工程占用码头、岸线、航道情况的图纸1份;
4.工程设计、规划、施工及批准投资的主管机关文件。
2日0行政许可
1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370613010291331.申请与受理;
2.做出审查意见。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3份;
2.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省份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验原件;
3.水生野生动物来源证明(特许捕捉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复印件1份,需验原件;
4.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及达到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复印件1份,需验原件。
6日0行政许可
1水产苗种检疫

水产苗种检疫“370613010291431.申请受理;
2.做出决定发放核准通知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申请书1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1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滩涂使用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证明菌种场所有权、经营权的材料1件;
4.合法有效的苗种或产品的检疫证书1件。
6日0行政许可
1渔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渔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70613070290131.申请与受理;
2.制作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6件):
1.现场勘验笔录1份;
2.当事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信息1份;
3.事故时间、地点、种类及经过1份;
4.船舶受损、船上人数及伤亡情况1份;
5.已采取的措施1份;
6.气象情况、救助要求等信息1份。
30日0行政确认
1渔船所有权登记

渔船所有权登记“370613070290231.申请与受理;
2.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2件):
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表1份;
2.所有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10日0行政确认
1渔船抵押权登记

渔船抵押权登记“370613070290331.申请与受理;
2.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申请与受理环节(4件):
1.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1份;
2.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1份;
4.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1份。
10日0行政确认
1光船租赁登记

光船租赁登记“370613070290431.申请与受理;
2.进行光船租赁登记。
申请与受理环节(9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填写渔业船舶租赁登记申请表1份;
2.承租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租赁合同1份;
8.租赁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提交出租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承租人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租赁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租赁远洋渔业船舶或者跨省租赁渔业船舶的,还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农业部批准1份;
9.渔业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该渔业船舶的证明文件1份。
10日0行政确认
1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许可

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许可“370613100290311、申请; 2、受理;3、考试;4、发证。职务船员:1、本人填写的“考试发证申请表”;2、经考试发证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一年以内检查的“渔业船员体格检查表”;3、渔业船员基础训练合格证书;4、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5、原适任证书(初级考试免交);6、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7、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8、考试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普通船员:《渔业船舶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试申请表》和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两张。(纸质文本1式1份)5日0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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